自由派经济学家茅于轼(网络图片)
1月20日,中共当局以未取得许可证,提供“淫秽色情”互联网视听节目及网络出版物为由,关闭了包括“天则经济研究所网”、“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网”、“中评网”在内的17家网站。天则所周二发表声明,详细说明网站被关闭事件,并要求当局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网络安全,维护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
据《美国之音》报导,“天则经济研究所”创办人之一盛洪1月24日发表“天则所关于网络事件的声明”,对天则所三个网站遭封阐述立场。
声明中表示,1月20日下午3到4点,天则所的官网、所属“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网”和“中评网”,以及天则所设立的若干微信公众号、天则所主要成员的公众号、天则所微博、天则所主要成员的微博,都无法登录和浏览,若干主要成员的个人微信也被关闭,天则所的邮箱系统也出现问题。据报道,今年88岁、经常发表批评当局言论的茅于轼的新浪微博帐号也被注销。
由于天则所至今没有收到“北京市网信办”依据《行政处罚法》应当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前沟通、告知、听取当事人意见、复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甚至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天则所无法享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对处罚有听证的权利,而他们在北京市政府网站上找不到“北京市网络信息办公室”这个机构,甚至没有任何申诉渠道。
声明还指出,“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网2013年以后就停止了更新,即使有所谓’违法'行为,也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有效追诉期,因此关闭它的目的显然不是处罚’违法违规’,只是因它归属天则所。针对天则所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和邮箱的行动发生在短短一个小时内,显然是一次协调行动,明显是针对整个天则所,目的很明确是要让天则所全面禁声。”
盛洪在接受美国之音询问时,不愿猜测或推断天则所被整肃是否与目前政治大环境有关,只是重申声明中所下的结论,即天则所不确认这是一个履行了正当和完整法律程序的行政行为,只能把事件理解为一个针对天则所整体的违规性技术动作。
不过,外界普遍认为,天则所多个网站以及多个主要成员的社交媒体账号被关闭,可能与天则所主要创建人之一的茅于轼近日参与发起知识界和公民联署,要求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辞职有关。
茅于轼对此回应说,他个人推测当局封天则所网站等与他的言论有关,但他的言论和公民通讯和表达的权利都受宪法保护。茅于轼说:“我想有可能是,但是到底他们怎么想我也只能猜。现在我们就得用宪法,对所有人都有保护。”
茅于轼并表示,同意盛洪在声明中所言:“政府有责任保护老百姓通讯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不是谁可以随便的。”
盛洪在声明中还表示,“保护公民或法人包括表达自由和通信自由的宪法权利是政府的义务。这种协调一致地破坏天则所的全部网络传播和通讯的行为,是对公民和法人的宪法权利的严重侵害,因此,这种违背行政部门义务、损害政府声誉和使宪法蒙羞的行为,应该是政府反对的,”声明如是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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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兰
via 被全面封杀 茅于轼:可能与周强有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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