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陪审团判处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名成立。当庭,曾荫权禁不住脸红手震,不得不马上服药。走出犯人栏,曾荫权被发现眼角含泪,需要太太及幼子搀扶,才离开法庭离去。
2月17日(周五),曾荫权在香港高等法院接受陪审团裁决时,彷佛坐〝过山车〞。当听到第一项控罪: 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暂时没有裁决时,大吐一口气。然而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他被判处罪名成立。
香港媒体报导,法庭上,听到自己被裁决为戴罪之身,曾荫权当场满脸涨红,两手不停抖动,立即服药稳定身体状况。
旁听席上,曾荫权的弟弟、香港前警务处处长曾荫培同样满面通红,另一个弟弟曾荫煊则眼里泛出泪光。曾荫权的太太曾鲍笑薇,最初面如表情,之后不断摇头。
2月17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图为曾荫权在太太及幼子的搀扶下离开。(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法官陈庆伟当庭决定,允许曾荫权保释候判,所以曾荫权尽管已经是戴罪之身,但可以暂时回家。
在走出犯人栏的时候,曾荫权被发现眼睛里噙着泪水,紧咬嘴唇。曾荫权先被两名女士扶进会议室,之后从高等法院的地下离开。
2月17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听到裁决,曾荫权手抖面红立即服药,之后两眼含泪离开。(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离开过程,曾荫权对媒体发问没有任何回应,在太太和幼子曾庆淳的搀扶下,坐上一辆七人座的汽车离去。
尽管第一项控罪暂时没有结果,但香港律政司有权提出重新审理。
曾荫权1944年10月7日出生在香港,父亲曾云是香港警务人员,曾在美国留学两年。1967年1月,曾荫权加入香港政府,1995年获任财政司长,2005年至2012年任香港特首。2015年10月5日,曾荫权被廉政公署起诉两项罪名。2月17日被判有罪,成为香港开埠以来被起诉而且被定罪的最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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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罪成 手抖含泪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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