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主犯赖昌星
记者/主持人:董筱然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董筱然综合报导)被曝狱中向前中共总理朱镕基状告当年远华走私案专案组贪赃枉法的赖昌星,近日提出申诉。据赖昌星的代理律师表示,赖昌星要求对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提出再审申请。
《苹果日报》2月1日报导,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在申诉书中指,当年远华案审理后,他的远华集团数百亿财产都被没收,但这笔钱没有上缴国库,仍由厦门海关控制,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发生严重贬值和流失;就刑事判决书附加财产刑罚提出再审申请,申诉请求将远华案财产全部移交法院重新查封,审判后按执行程序处理。
赖昌星的代理律师舒杰指出,按照中共法律没收财产的规定,首先要将财产扣押的清单交给涉案人签字,之后交给法庭,最后上缴国库。但是查封赖财产时,第一步都没有,收据也没有,是否上缴国库也不知道,“他是被执行人,那是国家罚款,必须要有凭证的”。他还称,赖昌星因为此事前后写了一百封信,都石沉大海。直到去年11月中共国务院和最高法相继发布了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赖昌星看到了转机,提出申诉。赖昌星的代表律师将在中国新年长假后将申诉书递交厦门市中法。
舒杰称,远华案至今都没有出具扣押赖昌星财产的清单,这是违反司法程序的。而且赖昌星持股的16家公司,对于没有涉案的股东也应该有严格的区分。“判决是没收赖全部个人财产,但是其他股东的合法财产呢?这里面也有香港股东、诚实商人,没有跟他搞走私。你查封了扣押了他的财产,国家要把清单拿出来!赖说是当时350亿的国内财产,到了现在价值一千多亿也不止。”
赖昌星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后来从事走私活动。从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长达5年之久,中共官媒称远华集团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2011年,赖昌星被引渡回国;2012年厦门中法以走私罪、行贿罪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回国后一直在福建漳州监狱服刑至今。
2016年,赖昌星沉寂了4年后,突然透过家人对媒体发声,表示自己患有严重心脏病和糖尿病,且病情日趋加重,要求保外就医。有消息指,赖昌星与前中共常委贾庆林和江泽民秘书贾廷安关系密切,赖昌星狱中发声,可能会让江派这两位大员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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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赖昌星狱中要求财产重审年后递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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