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见新闻网
2017年2月10日,河北省冀州区检察院撤诉,法轮功学员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据明慧网报导,1月17日,河北省衡水冀州区法院非法庭审酒长迎、王元升两名法轮功学员。消息来源说,酒长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每天被强迫劳动10个小时。而酒长迎和王元升其中一人已出现胸闷症状。
从北京来的两位律师黎雄兵、董前勇在法庭上为两位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王元升及其亲属辩护人也做了无罪辩护。
在庭前会议时,酒长迎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因为身体原因,庭审时酒长迎只讲了炼功受益的情况。所有在场人士基本认真听到他们二人的自我辩护和律师的无罪辩护。
消息来源说,当天的主审法官是刘丽爽。律师还对刘丽爽表示:今天所做的这一切迫害都会成为今后的罪证。
酒长迎是一位古稀老人,在修炼法轮功前脾气暴躁,家庭矛盾重重,并且他还患有三叉神经痛、颈椎骨质增生、严重心律不齐、腰背压伤、腰压迫性骨折等多种疾病。
1998年3月,酒长迎经人介绍接触法轮功,在阅读《转法轮》时被其“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地吸引,从此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开始改变自己的坏脾气。不知不觉中他的家庭和睦了,那些疾病也不翼而飞了。
但是在江泽民集团长达18年的迫害中,酒长迎曾多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由于在劳教所受到严重迫害,他已几乎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
虽然酒长迎目前回到家中,但是检察院还是非法要求他每季度去冀州镇派出所“报到”一次。
1999年,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下达对法轮功实施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等国家恐怖主义迫害政策。
十几年来,中国的上百名律师,在上千场的无罪辩护中,从法律、信仰、法轮功的真相等角度,有理有据、有力地全面论证了: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禁、劳教、判刑等行为都是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
via 检察院撤诉 河北一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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