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关注两高工作报告中关于司法改革的内容
记者/主持人:韩梅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韩梅综合报导)正在进行的中共全国两会将有一个重要议题:听取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虽然被称为“橡皮图章”的两会并不能真正对“两高”起到监督作用,外界仍关注这一流程,希望一窥习近平司法改革与公安改革的进展。
在两会召开前短短5天内,新疆、山西、海南、云南四省份公安厅换帅:2月28日,甘肃省原中共司法厅厅长杨景海转任山西省公安厅中共党委书记;3月1日,云南昭通原中共市委书记范华平转任海南省公安厅中共党委书记;3月2日,新疆公安厅副厅长霍留军升任公安厅党委书记,新疆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明山任自治区公安厅长,形成“双首长制”;西安市原公安局长任军号转任云南省公安厅中共党委书记,3月4日首现公开报道。
在这过程中,曾得到江派两名大员王乐泉、张春贤重用的朱昌杰被免去了新疆公安厅厅长职务。这系列人员调整也被认为是习近平为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及公安改革扫清障碍。
中国的宪法等规定了公安、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但在江泽民当政期间,周永康把持的政法委成为“第二权力中央”,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干预司法工作成为常态,即使在周永康落马后,这种状况仍在惯性持续。
习近平自2014年1月成立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深改组)并自认组长后,就开始推进司法改革改革,并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习近平将司法改革的主要议题集中在解决中共政法委严重干预司法上,深改组成立至今召开的31次会议中,有23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通过了38个文件,绝大多数都与增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直接或间接相关。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2015年的中央政法会议中谈到司法改革时提出,要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造成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多维》分析认为,这其中的“起点错”针对的显然就是处于链条最前端的公安系统。去年震动一时的雷洋“涉嫌嫖娼”案进一步曝光了中共公安的滥权、暴力执法等问题,也给了习近平推进公安系统改革的契机。同年5月20号,习近平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司法改革扩展到公安系统。在2016年12月1日,中共公安部对外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对警权作出了限制。明确了“警察办理案件应当重证据,重程序”、“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不过,有分析认为:中共体制本身与自由宪政的司法独立相互对立,水火难容,因此习近平在中共体制框架内进行的司法改革只能是“减少”党对司法的干预,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而且习近平要解决中共政法委的遗祸,无法回避法轮功的问题,毕竟中共政法委本身就是江泽民用来迫害法轮功团体的主要工具,但制造这一冤案的江泽民集团为逃避罪恶被清算,必然会不断给习近平制造障碍。
时政评论员夏小强曾表示,在过去十几年中,中共制造最大的冤假错案就是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与诬陷,同时,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违反了中国宪法和现行法律的多项规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使得中国社会处于重大危机之中。
他认为,中共中央政法委去年7月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要求对历史上的冤假错案进行纠正,同时从“制度上反思原因” ,显示法轮功冤案必然会得到纠正,而且在纠正过程中,可能改变造成迫害的体制,给中国社会制度带来变局。
在两会召开前夕,最高法于2月27日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自称在平反冤假错案方面做出了阶段性成果,诸如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6,889件,赔偿金额为69,905.18万元等等,却完全回避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以中国大陆民众为主体,在全球各地掀起实名起诉、实名或匿名举报江泽民滥用职权非法迫害法轮功的浪潮,截至去年7月15日,诉江人数已达已达近21万。但至今未见最高法的处理进展。
习近平在今年1月的中共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通过孟建柱表示,2017年要把政法机关要把政权安全放在首位,提高政治警觉,并要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显示习近平在政法系统清理江派势力的行动仍未完成,政法改革也将持续。今年对中共政法系统来说,会是变化的一年。
(转载请注明希望之声)
via 两会两高报告 外界关注习近平司法公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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