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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1月1日始我在《中国律师网》发表了大量案例分析及政论时评,引起中共当局关注,先后有近一个加强排网警共特专门对付郭律师,其中特别勇敢的“刘路”却极力支持我为刘荻,刘刚,徐伟,杨立子,张宏海,海科,罗永忠,杜导斌等文字狱受害者及郑恩宠律师的强力抗辩,而且他四处主动招揽政治敏感案;同年7月1日,我们共同发起“关于废除或修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致胡锦涛先生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函”签名活动。因此刘路骗取了我的信任,我俩也被公认为“正义律师”。2004年2月6日中国律师网奉命第三次永久性封杀了我的ID与IP。刘路确未作任何抗议,随即也在中国律师网消声匿迹。其间一位名士警告我:“刘路是共特,其人来路不明,经查中国人大法学院研究生院查无其人”。鉴于我对刘路的信任,我当即为刘路辩护。
2005年2月23日我被中共当局强行非法停业抢走电脑和律师执业证,3月6日被非法中共流氓当局罗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刑事拘留,随后被非法软禁75天只至离境。此时刘路一方面为我辩护,同时确造谣:“上海司法局在对郭律师进行处罚时查抄的电脑里发现了郭律师的‘犯罪证据’于是,行政处罚变成了刑事追究”
还造谣说:“郭律师对自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电脑被查抄时就有预感,他当时就对我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并且决定妥协”!
2005年6月4日我公开发表退党(九三学社)、退团、退队声明,从此刘路与我因一系列重大政治原则立场的分歧而日益分道扬飙。但我仍善意劝导试图说服他,辩驳其“中共是合法的领导力量”、“《九评共产党》是没有价值的政治大字报”、法轮功“不是健康力量”、“人权律师的唯一职责即是捞人”、政治案件“低调消音妥协”、“六四暴徒”、“石首事件不是抗暴,是暴乱”等谬论;必须指出的是刘路故意将反共与反华等同,将中共政权等同于中国政府,将中共混同于汉族,指控高智晟,郭国汀和部分六四学生领袖反共反华,决非笔误或是出于弱智,而只能是奉命行事。真正的人权律师在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下确实风险极大,因此加强自我保护措施很有必要,但根本无需以媚共及出卖人格尊严为代价,张思之,莫少平,浦志强,李和平等人权律师这方面作得非常好,然而李建强的诸多媚共言论,显然只有共特奉命行事才能合理解释。鉴此我对刘之谬论作了公开批判:
‧论推翻中共极权专制暴政的合法性(驳斥李这中共政权合法论)
驳中共政权合法论 郭国汀
‧中共政权始终是一个非法政权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吸血鬼暴政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判断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公认标准‧
《九评共产党》是没有价值的政治大字报?
‧人权律师的职责与使命—-驳李建强关于严正学力虹案件的声明
‧驳斥刘路有关六四屠城的荒唐谬论
‧李建强律师与郭国汀律师的公开论战
‧英雄多多益善!郭国汀
‧英雄辈出的时代刘路千万别走错路 郭国汀
‧答康平伙计关于郭律师与李建强之争
‧揭穿刘荻的画皮—-南郭与[三刘]之争不属刘家私事而是中国民主运动的公事
‧团结起来共同对敌 答刘路先生的公开信
‧敦促刘路公开辩污的公开函
‧敦促刘路公开辩污的最后通牒
‧我为法轮功抗辩——答刘路质询函
‧再论政治案低调消音妥协辩护论的严重危害性
‧政治案辩护律师的最佳策略
‧什么是南郭之一不怕死二不爱钱?
‧答草兄及建强兄质疑
‧判断政府合法性的普世公认标准 郭国汀
‧爱中华必须反共!
得知刘路以[康平]马甲两度公然诽谤郭律师后,我请方应看先生确认:“如果刘路不是康平请明确否认,如果刘路即是康平请明确确认或保持沉默”。结果方先生以沉默方式确认。刘路私下辩称:“刘荻曾说:康平是刘路、小乔和刘荻共用的马甲”但小乔和刘荻决无任何可能编造[康平]诽谤郭律师的两则诽谤文。还有多名网友指证[康平]即刘路,如[烟波浩渺]、[天理]、[stong]等。为此我曾两度致刘公开函:“若康平不是你的马甲请公开否认”。但迄今刘路等于默认。加之康平的习惯用语[横扫民运]与刘路[横扫人权律师]
惊人一致。综上,足以推定刘路即[康平]。而康平肯定是共特!此外,刘路还曾用“李晓蓓”马甲诽谤郭律师,上述事实充分证明李建强是个屑小共特!如今,差点被刘路害死的严正学先生的证词无可辩驳地证实:刘路是个极阴险狡诈的无耻共特!(严正学在刘路会见后四天自杀,当年我便明确指出是因为刘路故意不告诉严先生海内外强力声援支持的情况,同时威胁严先生将判十年以上徒刑,导致严先生在根本不知外界情况的特珠情况下因绝望而自杀!)必须指出,刘路的最新犯罪是协助中共诱捕曾节明先生,“刘路诱捕我一家人,刘路曾经威胁:敢说出去就狠狠地黑揍我一顿,并说郑科学(在美国遭刘路殴打)就是例子”。
虽然刘路有不少反共言论,但反共言论是共特的特权,刘路也有不少客观的言论,这是其内心可能真反共的根据;但是,从李建强用“李晓蓓”、“康平”、“张清杨”等马甲所干的大量下三滥勾当,及其上述无耻媚共言论,对六四学生领袖唐伯桥先生赤裸裸的流氓威胁,对郑科学先生的暴力欧打,及诱捕曾节明先生的事实,充分证实其人乃小人型无耻共特,其所作所为决非人权律师而是流氓共特的作为!
据称独立中文笔会的众多理事们迄今仍执迷不悟,继续公然包疵屑小共特李建强(刘路),若笔会不将此种下三滥的共特清除出笔会,整个笔会很可能将被此类人渣彻底毁誉!如果李建强认为南郭冤枉了他,吾竭诚欢迎其举证反驳公开论战!
2009年9月6日第183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民权运动日
via 郭国汀:为什么说刘路(李建强)是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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