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星期五

吉林法轮功案 家人申冤 公安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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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65岁的法轮功于桂香老人6月16日被,4天后被迫害致死。随后,在其儿子努力为母申冤之后,公安系统近日赔偿20万人民币。 明慧网报导,6月16日,于桂香、戴瑶琪等3位学员在长春九台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给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九台国保人员绑架。

在九台市公安局国保办公室,3位法轮功学员继续向国保人员讲真相,善劝他们:文化大革命以后许多参与迫害的人员都拉到云南秘密枪毙了;过去的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都平反了,将来法轮功平反了你们怎么办?现在是办案责任终身制,你们这么年轻,你们不为你们的妻子儿女着想吗?

两位国保人员无奈地回应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呀,这工作不得不干。”其中,有一个国保人员拿起法轮功真相小册子,认真地看了一遍。

1999年7月20日,中共对修炼“真、善、忍”法轮功学员发起群体灭绝性迫害。18年来,法轮功学员遵从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教导,平和理性讲清真相,心怀善念,救度世人,也包括对直接参与迫害的公安警察。

后来在国保办公室,于桂香出现心脏疼痛症状,疼得直佝偻著身子。她跟国保人员说:“你们今天必须让我回家。我老头住院做手术,没人护理。”国保人员依然置之不理,将3人强行送到所非法关押。

到了第3天,于桂香、戴瑶琪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屋子里。大概是半夜,于桂香刚坐起身,就倒下了,脸上、身上全是冷汗。打招呼也没有反应,掐人中也没有反应。

服用几粒“速效救心丸”后,老人逐渐苏醒过来,说要上卫生间。这时她已经便在裤子里了。醒来之后,人也不是十分清醒,一直处于昏睡状态,醒了就是要喝水。

但是,星期二早上,于桂香在上卫生间期间突然栽倒在地。拘留所现场没有医务人员,等120车来,人已经不行了。

于桂香含冤离世后,(遗体)被放在九台区殡葬所。公安局还封锁消息,一度不给答复。

在老人被绑架关押前,警察给于桂香的儿子打电话。老人的儿子告诉警察:我妈曾患有脑梗和糖尿病,年龄又大。我的父亲正在长春做开颅手术,你们不要抓她。

事后,警察和拘留所不顾家人反对,不做任何体检,也没有老人签字同意,将其非法关押。

于桂香的儿子得知噩耗后悲愤至极。他力排公安局阻挠,为母伸冤,经一个多月的劳苦奔波,最终胜诉。据悉,公安系统赔偿20万元。

明慧网评论说,虽然受害家人获赔20万元,但是法院并没有公正裁决,袒护了公安国保人员;法院应该追究造成于桂香死亡的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轮功学员家属获赔这不是首例。2012年,湖南郴州47岁法轮功学员许郴生被抓捕12小时后死亡。其子打官司4年多,2016年12月获得国家赔偿死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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