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涛
中国明年将通过《国家监察法》,并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以将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力推的反腐运动从中共党内推展到所有公职领域。中纪委十九大报告再次确认这一消息。
起草《国家监察法》和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消息此前便已经传出。而新华社周日(10月29日)发表了中纪委向中共十九大递交的工作报告全文,又透露了一些相关细节。
报告称,“各省区市要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结合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推动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统一设置内设机构,探索合署办公条件下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互制约、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使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超级反腐机构”
此前便有消息称,计划设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取代中纪委的工作,并整合多个反腐机构职能,成为最高级别的国家监察机关,堪称“超级反腐机构”。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宣布在北京、山西和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并称这一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
中国监察部副部长肖培今年1月称,组建新的监察机关的目的就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其中包括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肖培当时更明确表示,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纪委合署办公,也就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今年十九大之前,时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透露,“预计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九大后,新任政治局常委赵乐际接替王岐山出任中纪委书记。近日曾有香港媒体引述北京历史学家章立凡称,王岐山积极参与筹建国家监察委员会,该机构甚至可能是为他“预设”的。
预计明年3月正式亮相
根据惯例,中国“两会”一般在每年3月召开,意味着2018年3月《国家监察法》将会出台,国家监察委员会也会正式成立。
自从2012年正式掌权以来,习近平全力主导的反腐运动已经导致将近140万名党员受到处罚。习本人也多次强调加强法治框架建设的重要性。
在十九大工作报告中,习近平表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并提到组建国家以及地方各级别的监察委员会,制定《国家监察法》。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还提到用留置取代“双规”措施。所谓“双规”是中共党内的秘密纪律调查手段,要求遭到隔离审查的对象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情况。
来源:德国之声
via 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 中纪委十九大报告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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