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希望之声电台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提司法复核 挑战香港选举制度(摄影:梁路思)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常委林朗彦向高等法院入禀,就判监三个月以上不能在未来五年参选的选举条例,提呈司法复核。
因“公民广场案”被改判监禁6个月、刚获保释不久的黄之锋星期二到高等法院,联同因“反东北案”正在服刑的众志常委林朗彦,提交司法复核申请。黄之锋表示,根据现时的选举条例,无论是曾参选过立法会选举当选的罗冠聪、社民连的王浩铭,以及很多“政治犯”都因为这个条例,难以进入议会。今次的司法复核,希望取消相关条例。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常委林朗彦提司法复核 挑战香港选举制度(摄影:梁路思)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我和常委林朗彦以‘政治犯’的身份,挑战这个选举条例,希望透过今次的司法复核去争取未来在服刑以后,出狱后不再需要在这个参选权上受到阻扰,今次司法复核最理想的都是希望令到出狱以后,5年不能参选的限制取消,至少相信判监3个月未来5年不能够参选,3个月是否可以上调,5年是否可以下调,这个都是可以讨论的。”
他认为,相信选民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去决定将手上的一票投给谁。若是因条例受阻,将会剥夺民众的参选权及投票权。他指出,国际上很多和香港实行普通法的地区及国家,仅要求在囚人士不得(不能)参选,但服刑完毕后同样可以参选,而条例本身对判刑较短的人士最为不利。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常委林朗彦提司法复核 挑战香港选举制度(摄影:梁路思)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很多实行普通法的国家,过去英联邦等,例如:加拿大或澳洲,其实都是坐监的时候不准参选,坐完监出来就可以选。而现在的(香港)的选举条例对于一些服刑比较短的人非常不利,简单来讲,坐完监5年,一出来就立即能参选,但坐完5个月或6个月的人,就有4年半的时间不能参选,我们觉得,这个选举条例令到很多坐监时间短的人,参选机会大大减少。”
黄之锋因为“公民广场案”,早前被改判6个月,11月7日才获得保释,正等候上诉。林朗彦则因为“新界东北案”被判监禁13个月,目前正在服刑中。根据现时条例,两人即使刑满,在未来5年内都不能参与任何选举。被问到今次的司法复核是否为自己将来的参选铺路。黄之锋认为,根据香港现时的条例,若要就此条例提请司法复核,必须和相关条例有直接关系。换言之,两人若不是被判刑,是不能提请司法复核。他指出,今次的司法复核,旨在为现时的选举条例“拆墙松绑”。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常委林朗彦提司法复核 挑战香港选举制度(摄影:梁路思)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换言之,如果我不是被判3个月以上,我本身是不能够申请今次的司法复核,而我相信今次为的本身都不是我自己或者香港众志,而是“十三加三”(新界东北案十三人及公民广场案三人被改判监禁,被形容为十三加三)。以致到其他本土派或者未来更加多的在囚人士、或即将被判刑的政治人物,其实都面对这个问题,我们也都知道,明年在“占中(占领中环)九子”里面也有2位是立法会议员,我相信今次的司法复核,就是希望去为现有这么严苛的选举条例拆墙松绑。”
至于提请复核能否成功,黄之锋表示会积极争取,但现阶段持审慎乐观态度。众志前常委林淳轩前几日宣布退党,黄之锋称有关详情已在声明中列明,并没有更多的补充。有消息指,常委周庭将出选明年立法会港岛区的补选,黄指党内已确定人选,将于月内公布。
【希望之声2017年11月14日】(本台记者梁路思采访报导)
(转载请注明希望之声)
via 黄之锋林朗彦提司法复核 挑战香港选举制度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