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希望之声电台
中共无法无天的始作甬者毛泽东
1957年,陆锦璧因响应中共的号召写了《向院党委提两点批评和建议》被打成右派,发配青海劳动教养3年;1964年,因和当时身陷囹圄的著名法学家杨兆龙的女儿杨黎明谈婚论嫁,陆锦璧被怀疑是以杨兆龙为首的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案中的重要成员,第二次被戴上右派帽子,被开除公职,被判劳动教养3年;1971年,经过长期思考,陆锦璧撰写了一篇《告全国人民书》(简称“万言书”),批判中共夺取政权后发动的历次“左”的政治运动违反宪法和法律。他将这篇“万言书”藏在牙膏皮里,却因一起偷窃事件被曝光。陆锦壁因此被非法判处死刑,幸遇贵人相助,才得以死里生。
陆锦璧,1929年生于浙江海宁。1949年7月考入位于浙江杭州的私立大学——之江大学政治系。因渴望能进国立大学读书,1950年又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政治系。1952年8月,中共按照苏联模式进行院系调整,华东地区7所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在原上海圣约翰大学旧址上,合并成立了华东政法学院。1953年7月,陆锦璧在华东政法学院毕业,留校任助教。
1957年5月11日,中共上海市委在中苏友好大厦召开宣传工作会议。上海市委书记兼市长柯庆施做动员报告,号召大家“帮助党整风”,并强调“目前应当坚决地放,大胆地放”;重申党的政策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陆锦壁作为华东政法学院唯一的青年教师参加了这次会议。听到市委书记、市长一再鼓励大家大鸣大放,且信誓旦旦保证“言者无罪”,深受鼓舞。回到学校之后,陆锦壁向学院党委提出了两点合情合理的批评和建议。但是,1957年6月8日,风云突变,“帮助党整风”一下子变成反击右派对党的猖狂进攻。陆锦璧的意见立即被扣上“否定党的领导”、“宣传资产阶级民主”、“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帽子。陆锦壁被打成右派,开除团籍,撤销一切职务,发配到遥远的大西北的青海劳动改造。
1963年,陆锦璧回上海探亲,跟一个叫杨黎明的女青年谈婚论嫁,结果又触犯了中共的禁忌。因为杨黎明的父亲杨兆龙是中共的专政对象。中共夺取政权后,对最有名的学者,当过国民党高官的,敢讲真话的,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是往死里整的。这几条杨兆龙占全了:第一,他在中华民国时代曾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第二,他曾担任中华民国代理最高检察长。第三,他在1957年响应中共号召讲真话,被打成“右派”。1958年2月,他的长子杨任远、次子杨定亚、女儿杨黎明,受他的牵连,被补划成右派。1963年9月,杨兆龙被逮捕。1971年6月,以“历史反革命及叛国投敌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兆龙一家出了4个右派。中共曾创造一个专有名词“地富反坏右”,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这五类人都是“坏人”。这四个右派之家就是一个“坏人之家”。陆锦壁本人曾是一个顽固的右派,现在又跟“坏人之家”的女儿谈婚论嫁,按照中共的逻辑,那肯定就坏上加坏了。经过7次提审,中共当局没有发现他与杨案有任何关系。但是,中共当局认为他态度不好,思想反动,重新给他戴上“右派”帽子,判处他劳动教养3年。此后,他被发配到青海湖北部的祁连山下劳动改造,经过多次迁移,最后,到达柴达木盆地的边沿伊克高里服苦役。
与中国大陆绝大多数右派被中共一整就趴下不同,陆锦璧是个思想者,也是一条好汉。一次又一次的挨整,一次又一次的苦役,无论政治空气多么紧张,自然环境多么恶劣,都没能消磨他的锐气,让没能让他停止独立思考,相反,他的思考越来越有广度,越来越有深度,越来越有力度。到了1969年8月前后,正当毛泽东发动的毁灭文化的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时候,在劳改营服苦役的陆锦璧,却根据自己对近20年来中国社会问题的思考,写成了一篇石破天惊的《告全国人民书》,批评中共夺取政权以来发动的历次“左”的政治运动都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这篇“万言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1.批评1955年“反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是违宪行为。胡风之所以受打击迫害,其直接原因是他通过正常渠道上书中共最高当局,即通常所说的《三十万言书》。凡与胡风有联络的人,甚至与胡风素不相识者,因看过胡风及其朋友的书信文章并表示赞赏者,无一不受株连,被迫检查交代。其株连之广,远远超过了明朝的“东林学案”。1954 年9月通过的宪法明文规定,保障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权利。然而,宪法通过不过半年多就遭到践踏。1955年5月,胡风的私人信件被作为他的犯罪证据公开发表。震惊全国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始终没有公开审理,并将结果公诸于世。“万言书”断言:这个被颠倒了的历史,终有一天会再颠倒过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强加给胡风等人的罪名都将被推翻。
2.批评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是迫害知识分子。当时许多真诚的志士仁人,积极响应中共的号召,发表肺腑之言:或抨击时弊,批评中共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具体表现;或要求民主,健全法制,保障人权;或提出各种兴利除弊的建议。“万言书”认为,其中绝大部分都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助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然而,1957年夏季,曾反复动员知识分子“帮助党整风”的毛泽东,却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知识分子响应党的号召、帮助党整风变成了“向党猖狂进攻”;“言者无罪”变成了“言者有罪”;反对三个主义变成了“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反之,中共对知识分子的打击是“帮助”,对知识分子的迫害是“挽救”,将知识分子“引蛇出洞”的阴谋变成了“阳谋”。“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就是只许歌功颂德,不许批评朝政;只许逆来顺受,不许口出怨言;一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坚持真理有罪,迫害无辜有理。“万言书”质问道:划右派的六条标准,未经全国人大批准立法,有法律效力吗?反右派斗争中,广泛侵犯人权,符合宪法吗?
3.批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是主观唯心主义。中共官方舆论信口雌黄,大吹牛皮,狂热鼓动生产大跃进。先说要在15年内超过英国,随后又不断将超过英国的时间缩短为10年、7年、5年。大炼钢铁,缺乏机械设备,则号召土法上马,土洋并举,小高炉遍地林立;缺乏燃料,则大肆砍伐林木,破坏生态平衡。大办农业,则使劲宣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迷信“精神决定物质”、“一天等于20年”,大放高产卫星,且越放越大,大得令人难以置信。然而,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中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反而造成极其严重的经济危机,物资极度匮乏,市场萧条,饥寒交迫,贫病交加,浮肿、肝炎广泛流行,人相食,狗噬尸,真是惨不忍睹!大陆饿死的人数何止千万!难道这就是毛泽东在中国这张白纸上画的最新最美的图画?
4.批评1959年毛泽东制造的“彭德怀反党集团案”是冤案。在1959年7至8月的庐山会议,本打算纠正“左”的错误,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彭德怀上书毛泽东,直言不讳,批评了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说人民公社办早了,大跃进得不偿失,批评了“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指出了事态的严重性,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彻底纠正“左”的错误。彭德怀的意见完全正确。但是,彭德怀竟被诬蔑为“向党猖狂进攻”、“反对三面红旗”,还把与彭德怀元帅意见一致的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扯在一起,打成“反党俱乐部”。“万言书”认为,庐山会议上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严重的事件,主要原因在于个人迷信的气氛笼罩全党,党内处于缺乏民主的不正常状态,党纪国法对某些人几乎不能起到任何制约作用。随后发起的反右倾运动在大陆迅速开展,大批党员领导干部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因彭德怀案受株连者不计其数,形势越反越“左”,“人祸“愈演愈烈,终于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
5.批评其他一系列违宪事件。1962年,毛泽东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同时提出反对“翻案风”、“单干风”、“反华风”。康生投其所好,向毛泽东递了个条子,说《刘志丹》是一部反党小说,“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小说《刘志丹》被认为是替1955年被打倒的高岗翻案,其作者李建彤曾得到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习仲勋的支持,习仲勋曾是彭德怀的政委。于是,“彭、高、习反党集团”就此被认定。这样随意罗织罪名,难道符合党纪国法吗?与此同时,又制造了杨献珍的哲学罪案,硬说杨提出的“合二而一”是反对毛泽东提出的“一分为二”,反对阶级斗争。强加给他的罪名,完全是主观武断。中共关于发动“四清运动”文件第23条规定:“此次运动的重点就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路线的当权派”,“万言书”质疑道,这个文件并未通过国家立法,怎么可以随意确定整肃对象,且使挨整的人不能得到国法的保护?这难道这是民主与法制健全的国家所能允许的吗?
6.抨击“文化大革命”。“万言书”指出,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是公然制造党的分裂,发动内战。这场规模空前的运动根本不是什么“文化大革命”,而是文化大破坏,是政治大迫害。利用千百万青少年缺乏社会经验、年轻幼稚的弱点,以及狂热的个人崇拜,诱使他们充当迫害异己的急先锋。所谓“整党内走资本主义路线的当权派”,不过是迫害异己的一种借口。文革期间的法西斯暴行及其所造成的灾难,真是骇人听闻, 惨绝人寰。上自国家主席,下至普通百姓的人身安全均毫无保障,这说明民主与法制已荡然无存。古人云:“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两千多年前西汉年轻的政论家贾谊说过:“自古及今,凡与民为敌者,或迟或速,而民必胜之。”人民必胜,暴政必败;民主必兴,专制必亡,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凡与民为敌的当权者,只有两种可能的下场:或生前受到惩罚,例如匈牙利的拉科西;或即使寿终正寝,死后也要受到批判,例如苏联的斯大林。二者必居其一,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那么,中国将向何处去呢?陆锦璧提出了十条治国政见。其中包括废除戴帽子、打棍子、围斗、搞文字狱、逼供信、关集中营等法西斯制度;替历次运动中的所有无辜受害者平反,恢复名誉,给予应得的地位,从优抚恤不幸死难者的家属,并照顾其子女,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允许各种学派与文艺流派自由讨论、自由竞赛,俾使科学发达,文艺繁荣。抛弃愚蠢的闭关锁国政策,开放国禁;改善中美关系等。
“万言书”初稿完成后,陆锦璧打算以后有机会时再作进一步修改,定稿后,再寄给中国大陆著名大学的红卫兵组织,在社会上传播出去。为了安全起见,他将“万言书”藏于三星牌牙膏皮之内,将牙膏与衣服一起寄存在西宁市的一个居民家里。1971年春,这个牙膏被小偷李某偷走。他发现“万言书”之后,为表现自己,当即向有关部门告发,谎称牙膏是从商场买来的。有关部门对西宁市的大大小小的商场进行了普查,结果是,整个西宁市从未进过三星牌牙膏。这样,告发人李某便成了涉嫌人。经审讯,李某不得不供出牙膏皮是偷来的,循此线索,最终查到了陆锦璧。1971年5月4日,陆锦璧被捕入狱。
1971年冬,陆锦壁被西宁市军管会一审判处死刑。但在上报青海省政法三人小组复核审批时,曾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时任青海省高级法院院长的郑文卿参加了复核会议。据他本人事后告诉陆锦璧,当时,他看了陆的“万言书”之后,内心对陆深为同情,决心设法救陆。在听完承办人员的报告后,他首先提出,厚厚的万言书,怎么可能装进小小的牙膏皮呢?他建议此案发回重审,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失误。其它两人觉得言之有理,没有反对。第二天上午,另外两名判处死刑的政治犯被执行枪决,而陆则保住了姓命。到了1972年4月26日,“一打三反”运动的风头已过,陆锦璧被改判20年有期徒刑。
陆锦璧他晚年总结道:“我之所以屡遭横祸,是我喜欢独立思考的性格与当时所处时代的不能相容之故。”
【希望之声2017年10月27日】(本台记者陈克江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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