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星期一

港前高官何志平“贿赂案”将再提讯 控方以潜逃风险高反对保释

来源: 希望之声电台

前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涉嫌“贿赂”非洲多国政府要员案将在美国时间2月5日再次

前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涉嫌贿赂非洲多国政府要员一案,将于美国时间2月5日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再次开庭,预料会处理何志平的保释上诉。但控方反对何志平保释,认为其入罪证据确凿,潜逃极高。

何志平于去年11月中旬被捕,曾于12月初申请保释,但遭到拒绝,至今已关押近3个月。纽约法庭文件显示,何志平再次申请保释,美国时间5日法院将会开庭讨论此事,之后会进行审前(pretrial conference),与控辩双方讨论证物处理等细节。

检控官日前向法官提交9页的信件,重申何志平有极高的潜逃风险,因此反对保释。

控方解释,何的身家估计为700万至800万美元,每年收入多于40万美元,加上与中共有深厚连结,有足够的能力潜逃;反观何在美国反而没有任何财产,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控方又指,何面对的控罪严重,根据判刑指引,估计一旦罪成将被判囚超过10年,而且自从他被捕后,执法人员接触了更多证人,亦以搜查令获取更强及压倒性的证据,相信何的潜逃动机相当大。

对于辩方指港美两地有协议,控方认为基于何志平的特殊情况,若他逃回香港,相信届时申请引渡只会更加困难。

信件又指,引渡协议设有多条豁免条款,其中列明若控罪涉及特质,港府可以不交人。检控官罗列中国大陆多篇报道及评论,当中都提及何志平案件牵涉政治角力,检控官认为这些言论或会被用来作为豁免引渡的根据。

现年68岁的何志平被控8项罪名,分别是1项串谋违反《海外反腐败法》、4项违反《海外反腐败法》、1项串谋“洗钱”和2项“洗钱罪”,面临最高85年的监禁。

与红三代神秘富豪的交集

何志平是一名医学博士,曾在哈佛任助教。上世纪80年代回到香港中文大学教书。1988年成为香港首位眼科全职教授,后来弃医从政。2002年7月,何成为前特首董建华政府的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曾多次任中共政协。2007年卸任后开始从事国民外交工作,担任“能源基金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资料显示,“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CEFC Hong Kong Non-Governmental Fund Committee),是非政府及非牟利机构,主要从事能源战略研究,开展能源、公共外交及发展能源事业的组织型智库。

前加拿大安全情报局分析师科尔(Michael Cole)曾在《国家利益》(The National Interest)杂志发表文章指出,中共利用智库等单位掩护从而对台湾进行统战工作,当中就提到“中华能源基金会”。

文章写到,中共对台政治战主要由军中总政治部下设的联络部负责,而基金会主席叶简明于2003至2005年曾在与中共总政联络部有关联的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出任副秘书长。

《财富》杂志形容叶简明是大陆最神秘的富翁,有消息指其是“红三代”,但他并非叶剑英的后人,而可能是中共前海军总司令叶飞的后人。有传其父亲名叫叶小崎,属于高干但不出名,爷爷就是叶飞。

报导称,叶简明原做消防器材生意,后炒楼赚得第一桶金,到2006年,赖昌星的远华集团属下厦门华航石油公司被公开拍卖,叶简明获得该公司的石油贸易牌照,成为“中国民营油王”。

叶简明以此为起点创立“中国华信”,担任董事长。“华信”背后的控股单位分别是“上海能源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能源安全研究中心”。有上海石油业人士告诉国内媒体:“华信的背景神秘且吊诡”,更有消息指,“华信”控股单位与中共官方关系密切。

“华信”是“中华能源基金会”的金主,其基础业务就是在中石化等中国国有能源巨头与海外石油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比如从哈萨克收购石油,回国后转售给中石油;或者向法国出售汽油,以及收购俄罗斯油田等。因为民营公司没有在中国直接销售石油的权利,因此华信一直与各大央企均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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