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生受审 网络图片
记者/主持人:董筱然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董筱然综合报导)中共山西省临汾市中级法院今日(3月28日)对山西省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宣判。法院称,张中生任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收受贿赂高达逾10.4亿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处死刑。
张中生是中共“十八大”至今,官方公布受贿数额最高的“苍蝇”级别的中共官员。但他并不是十八大后受贿过亿元首个被判死刑的官员。
2015年2月3日,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前副总经理彭曙、湖南省高广投资公司前总经理胡浩龙分别受贿1.88亿元、1.7亿元人,被判处死刑。
此外,也有一些受贿过亿“老虎”们受审,但都没有被执行死刑。其中包括中共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前副主任白恩培、中共广东省政协前主席朱明国、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前副司长魏鹏远等人。其中白恩培受贿2.46亿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朱明国受贿1.41亿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署名东步亮的评论员在香港《东网》专栏撰文指,号称“依法治国”的中共,所有的法律都只是一个漂亮的幌子,真正起作用的是政治和社会运行“潜规则”。根据若干案例和对中共官场的现实分析总结得出结论就是:中共贪腐官员,级别越高,案件影响越大,数额越大,犯案之后越不会被判死;反过来,如果官员级别越低,案件影响越小,数额又很大,判死的可能性越高。
以薄熙来案举例,薄熙来最终被认定的受贿和贪污金额总额为 2544 万元,另加在王立军事件和谷开来杀人事件上的“滥用职权罪”,罪行不可谓不轻,但最终只是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连死缓都没给判的原因,就因为他这个官级别太高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犯案,前所少有,又是红二代,怎么可能判死。
但原中共国家食品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收受贿赂 649 万元,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因为他既不是红二代也没有太大的政治影响,级别也不高,所以同样都是贪官,但命运还是不同的。
中共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2016年7月被判无期徒刑,官方披露他贪污8000万人民币。香港《南华早报》引述消息说,中共军方检察官淡化了郭伯雄的贪污数目,官方公布数字只是郭伯雄全部贪款的小部分。
也有港媒爆料指,中共军官曾踢爆郭伯雄单是接受高官的“进贡”已有数百亿元,加上买卖官位及土地等收入,估算不少于千亿元,有媒体曾比喻,一个郭伯雄的涉贪金额就可以挽救两个希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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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山西小官贪10亿判死刑 这几个“大老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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