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

“太阳花学运”22人二审仍无罪 台湾司法获盛赞

来源: 希望之声电台

”领袖。(图片来自中央社)

3月13日(周二),台湾高等法院,仍判参与”的22人,法官肯认“主权在民”。对此,4年前参加学运的领袖盛赞台湾司法,表示这是台湾司法的进步。

该案源于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等人于2014年带领近400名学生冲进立法院、占领议场,反黑箱服贸,展开为期24天的学运,开启了台湾民主新的一页。期间发生立法院正门前滋扰案,及对执行驱离警员妨害公务、拆下衔牌等。检方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起诉22人。

该案去年由台北地院审理,以黄国昌等22人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七要件,对全数被告做出无罪宣判。案件经上诉,合议庭宣判时表示,抗议过程虽有拉扯,但认为民众陈抗并未主动攻击警方。此外,过程中民众或有与员警推挤冲撞,但没有人持器械攻击,也没有严重流血冲突。

太阳花学运前发言人黄郁芬说,二审的法官肯认了“主权在民”,他不断的重申了这个概念。对于判决结果,目前在英国求学的太阳花学运代表林飞帆也在脸书发文表示,这个无罪判决,属于这场运动,属于台湾,更属于台湾人。

太阳花学运代表陈为廷表示,这个判决的意义,在于划出一条界线,划出“公民不服从”的定义,就保障言论自由的范畴,让人民在一个法律保障的范围当中,可以进行和平、有理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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