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政府新闻办旗下微信平台“上海发布”的一条公告引爆华人圈。公告称,上海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引人注目的是,该政策中特别提到定居国外者必须注销户口。一个月内不主动注销户口者,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注销。
为进一步核实消息准确性,《侨报》记者查看了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新政全文,其中第四十六条如下: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这种对依旧保留中国籍的公民“斩草除根”式的政策立刻引发众多海外华人的热议和关注。就在本月,国侨办主任还在两会大声喊话海外华人“娘家人还是娘家人”,一转眼,娘家的“家谱”就要踢人了。许多华人担心,上海“强制注销户口”这一政策是为在全国范围推广试水。如果海外华人安静沉默接受了,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大陆媒体《三秦都市报》近日报道说,该报记者从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了解到,一名留学美国的博士后学成后打算回国发展,却在上海户口所在地苦等13年无法落户。这名博士后的父母透露,他们的女儿小吕因出国留学,于2003年6月被注销上海户口,但历时13年仍无法恢复上海户口。
据报道,从2007年前出国留学人员强制注销户口,到之后不再强制注销户口,再到如今拿绿卡就得强制注销户口。政府户口管理政策的方向性明显反复不定。偏偏在中国,户口又是一个如此金贵的东西,离了它,常常寸步难行。一方面中国政府高调宣传希望海外华人同做中国梦,为海外人才参与国家建设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又处处区别对待未入外国国籍,但在海外定居的公民,人为设置种种障碍。这真有些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问:哪些情况需要注销户口?
四种情况需要注销户口:一是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二是应征入伍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三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四是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同时,对于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公安派出所告知后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经可以依职权注销其户口。
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开具户籍证明?
难以用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证明的下列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开具户籍证明:一是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主要包括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五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二是注销户口证明。主要包括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户口事项;三是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的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对此,网民shisan表示,“回国就要求我们销户口,我问‘我还用着中国护照,我还是中国人,销了我户口那我是哪国人啊?’他们(据推测为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说:‘你是海外华侨’。”网民xiaoleiyu称,“这是不合理的,是中国公民,总要回家的,必须有户口呀”。
据报道,中国公安部最近鼓励大陆群众举报户口问题,从字面上理解不涉及获得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也就是说,“出境定居的”人,也应该注销中国户口。中国《上海市常驻户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户籍注销早年在大陆是有强制执行的,移民出境时必须先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去办理户籍注销,然后得到一个凭条。若不将此凭条交给机场海关,海关是不允许出境的。
公告发布后,立即引发华人热议,众多华人纷纷表达对此事的不满:
“十九大刚刚提倡海外华人华侨同去追求中国梦,现在好了,仅仅拿个绿卡就成了无国籍人士,难道真要做梦了??悲凉!”
“对自己的国民都尖酸刻薄的政府迟早都会被人民抛弃!又不是人民选出来的,难怪拿人民不当回事。”
“注意啦:这个政策只针对平民百姓,权贵的儿、孙们什么时候想当美国公民,什么时候想回大陆当官、发财,还不是随它们意,绝不会有什么强制注销户口一说。”
via 中共出台规定 5月起针对持有海外绿卡的平民华人 强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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