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禁闻网汇编
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活得痛苦,于是就想要自杀一死了之。殊不知,自杀的罪很大,不但无法解脱痛苦,反而陷入更悲惨的境地。
无论在何种宗教里,自杀都是不好的,自杀后很苦的!自杀是犯了更大的罪。而且,做了鬼就没退路了,不想做还得做,再想做回人就没那么容易了。
普通人不知道,一个人自杀后,要承受的痛苦比起人道还要难过100倍!自杀的人死后会先被鬼差拖到地府里审判,自杀是要堕地狱的。 因为本身阳寿还没尽,本来今生要受的果报也还没了,该还的债也因自杀早死而未能还。
种种的一切因果,是要自己去背的。
自杀也是属于不孝,自残身体也是有因果的。
自杀的人,死后经过阎王审判就要去受报了。
一位有天眼者发现, 自杀者经过宣判后,就被鬼差带到自杀现场。
他(她)本来阳寿是70岁的,可是40 岁就自杀死了,那么应该还有30 年的阳寿就没过, 30 年里该要还的债也没还,该有的福报也没消。
这样,那位自杀的灵者,就要重回那个自杀地点,每天就要不断的做著重复的自杀程序。
比方说,他(她)是跳楼的,那么他(她)每天就要在那里重复的做跳楼的这个动作( 一说为每七天重复一次)。
一直到他(她)本来的阳寿尽了,方能离开。
离开后呢,就要去受地狱报了!
因为自杀是要下地狱的,等不知过了多久,地狱报还清了,方得离开。
离开地狱后,多投生为畜生或残缺不正常之人。
而且前世的自杀业力还会一直跟著到来生,有的人就生生世世自杀死的,可怕啊!
自杀的 [种子]会一直跟著那个灵性,入了8识田,永远跟著。
所以千万不可以自杀!
千万不可以自杀!
那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位有阴阳眼的女网友说,她老是看到楼上那个自杀的人天天在重复自杀的动作,把她看得精神崩溃,最后只得搬离那个住所。
自杀果报故事一
《果报类编下卷》“说铃”上说:“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王说:抓错了人!你既然到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于是,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口匾上写着‘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又见到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
他们每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
张大说:‘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辜负了阎王在阴间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才悠然醒来!”
自杀果报故事二
一位网友说,他的老婆村上十几年前发生了一件真实的悲剧。下面是网友的叙述:
“一个妇女家里非常贫困,丈夫又不愿意干活,只会打骂她,终于受不了丈夫的压迫和困苦,丢下2个孩子,服毒自杀。丈夫后悔已经太迟了。
我老家有灵婆可以请到死去的鬼魂来讲话。但需在死后的70天后,也许你不相信,但这是真实存在的。我以前也不相信,但从我爷爷去世,亲身经历后就不得不信了。
按照习俗,70天后,她家人请她的灵魂来讲话。她来了之后,痛哭不已。原来,她死之后,因为属自杀,阳寿未到,阎王不收她转世,而身体发肤受自父母,自杀为大不孝,应受酷刑处罚。受罚后,还因为自杀,如同黑户没有住处,四处流浪,经常受鬼欺负,也享受不到阳间的供品。真是死了比活着还难受。她一再劝说世人,千万不能自杀,好死不如赖活,生活是不能逃避的,要面对现实,其实她的苦再支持下去是会好转的,生死只在一念之间,要好好活啊!
这个故事,村里的人都知道。”
自杀果报故事三
西方有《鬼语》一书,系美国一位法律学者荷滋死后,透过英国女作家拔柯的手(附体)写成。民国时期由南京中央大学孟宪成教授译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书中说:“自杀的人,死后遭遇极惨。” 又说: “世间有最可爱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杀这件事,人们如果知道死后的剧苦,像那样酷烈。无论如何,也不会寻死了。”
自杀果报故事四
据史籍记载,人自杀以后,不但受苦无穷,而且一定受到冥界囚禁。例如《子不语》一书中说,有个姓朱的鬼魂说:“横死的人,冥界专门命令一位监狱管理人员,来管束自杀的鬼魂,又不得回到故乡。”又有一个缢死的妇人说:“缢死的人,被囚地狱,凄苦万分。”在《北东围笔录》中,也有记载“溺死鬼”自诉身世的话。他们说魂魄长年消散在寒水之中。诸如此类,记载极多。溺死鬼往往要找到“替身”,才可以自由投胎。缢死鬼也常有讨替身的事情发现。 现在略举数则,以便证明——
薛福成(清末名士,曾国藩幕府)曾说:
“我的外祖父顾氏,住在无锡内西溪上,是几百年的大族。雍正初年,有一个道士,经过他家门口,忽然停在那里瞪着眼看着门里面说:‘糟糕!吊死鬼走进这家了!’过了一会,又连说有七个吊死鬼来了。于是他走过来向看门人说道:‘这家宅院有七个吊死鬼入门,自今以后,当有七个人自缢。如果现在驱鬼,还来得及,(你们)为什么不请我作法来解除这一灾难呢?”看门人赶急走入内宅向主人报告。当时主人是顾持国先生,性情刚正严厉,认为道士胡闹,就把道士骂了一顿。
道士笑着说:“当真是命中注定,无法挽回了!”说罢长叹一声而去!过了几年,顾持国的女儿将出嫁,与他的女婿家因花轿问题相持不下,女儿忽然气得上吊死了。后来,顾的重孙(即孙子的孙子),被他母亲责骂。竟然和他的媳妇在楼上一同上吊死了!顾的孙媳妇高氏,与顾的孙子相处不睦,也突然自缢,接下来她的丈夫也上吊了此残生,顾持国的曾孙,有一天,从书房回来,又在一棵桑树下吊死了。我的外祖母——陈氏夫人,嫁到顾家以后,有一天早晨起床,派吴姓女佣出去买花,等她把花拿回来,陈太夫人已在侧房上吊死了。死因不明不白。到此时,一家自缢人口刚好七个,真是奇谭!”录自《庸笔记》
自杀果报故事五
《醒世千家诗》上说:
“江苏吴江有个姓蒋的人,与人赌气输了,服毒自杀。后来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说:‘我不该死而死,遂被罚进枉死城(地狱的别名)火床铜柱,惨苦万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间一日,胜过死了千年。’劝大家宁可气死,不可自杀,以致后悔莫及。大哭而去……。”
自杀果报故事六
薛福成先生又说溺死鬼找替身一段故事:
‘(清代)两江总督衙门(曾国藩曾出任此职),在金陵(南京)城北,洪秀全军队占据金陵时,曾选为“天王府”地址。内中有花园,园内有莲池。同治三年六月(西元一八***),清军克服金陵,洪秀全的宫中,投水池自杀的有一百多人。过了八年之后(同治十年),又改建为总督公署。当时我(薛自称)在曾文正公的手下做秘书,而那公署幕僚所住的地方,与花园相距很近。我夜里看书,经常到深夜零时以后。往往听到窗外有必必剥剥的声音、用手推窗户的声音、敲门的声音、彻夜不停止。等到曾文正公卸任,李鸿章来此就职时,是同治十三年(西元一八七四年)秋天。幕僚中有人派他的佣人去外边茶炉子取水时,很久不回来。又派一个人去催,经过花园,听到轻微的呻吟声。这时,才看到先前去取水的仆人,倒在池边,两手撑著地,作强撑的模样。另外,有一团黑气环绕著他,几乎快被拖到水里去了。后来去的佣人看到这种景况就大声呼叫,大家听到声音都一齐奔过来。那团黑气忽然飞进了水池,水被分开,响起一阵破水声。那个仆人此时昏厥不省人事, 用姜汤灌他,很久才醒过来。他说:走到花园,看到一个鬼从水池中冒出来拉他下水。他吓得倒在地上,虽然嘴不能讲话,但是心里明白,竭力抓住地,免得被拖下水。但是如再拖延几分钟,无人来救,就没命了。这个时间正是下午,不过两三点钟光景,天气阴雨,水鬼竟然走出水池拉人。自此凡是经过这池子的人,都有了戒心!
‘可是,不到二十天,李总督的侄儿,却忽然淹死在池中。他的年龄已四十多岁,先几天接得家信,获知儿子死了。因此,水鬼趁他忧愁的时候,来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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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千万不可以自杀!
千万不可以自杀!
那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via 自杀有罪 无法解脱痛苦,反而陷入更悲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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