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辽宁大法弟子 新欣 同修代笔/明慧网
下面的几件小事是我在打工中,在法轮大法的修炼中,亲身经历的真实故事。
一、助人为乐
二零零五年,我在一家私企,汽轮机发电岗位上,做操作员。有一次,在水处理岗位负责的区域,一个下水井里的阀门泄漏,下水井被污水堵满,变成了脏水井。要检修,就需要人下到井里,把脏水掏净。这个既脏又累的苦差事,本岗位上的主、副操作工都不干,班长也不干;其他岗位上的人更是不干。
厂长非常头疼,大伙都给厂长出主意:找炼法轮功的吧。厂长找到我,安排我去井下作业,我说行,二话没说,脱下上衣,光着膀子,高高的挽起裤腿,下到脏水井中,臭气熏人的水没到我的大腿根。
我先关死阀门,然后用桶一桶接一桶的往外掏水,掏了大约二十分钟,井里的脏水终于掏干了。我的头、身上溅满了脏兮兮的污泥浊水,我简直成了泥人,浑身散发着熏人的臭气。
我从井里上来后,厂长万分感动,告诉我说:“开资时,给你加奖三十元。”我说:“不要。”“你不要给谁?这是你的劳动所得。”厂长诚恳的跟我说。
日后,这件事传遍工厂上上下下,作为佳话流传。全厂一千多人都知道了炼法轮功的人心地善良。从此,我身边的同事谁有急事用钱,都和我借。我宁可自己不花或晚花,都慷慨解囊,借给同事们,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同事们佩服我的境界,更佩服法轮功。
二、卖肉风波
二零一二年,我在省城著名大商场的一家超市卖肉。一天,不知为何,买肉的人很多,与其说顾客们争先恐后的买肉,不如说顾客们争先恐后的抢肉,我忙得不亦乐乎。
顾客中有一个少妇,挑肥拣瘦的买肉,我没顾的过来她,她没买到可心的肉,很生气,气急败坏抓起冰柜里打包后的肉,接二连三的向我掷来,我左躲右闪,没怎么打中我。我没有生她的气,乐呵呵的问她:“你想买哪块肉,我包你满意。”她委屈的一边哭,一边选了肉,最后消了气。
在场的同行们都佩服我的心态好,有一个同行夸我真能忍。最后,经理知道了这件事,赞扬我做的好,他深有感触的对我说:“为了商场的信誉,面对顾客的野蛮行为,你能忍得住,一笑了之,还能为野蛮的顾客热诚服务,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反之,会给我们商场抹黑,造成一定的麻烦,甚至顾客上报,记者若来采访,会给商场丢名誉,酿成不良后果,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你做的很好,值得大家学习。”
这件小事,说明了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实乃名下无虚。
三、拾金不昧
二零一三年,我在一家快餐店打工,我主要在前台工作。有一天,来了两个回头客,二人是一家超市的采购员,其中一个兼司机,另一个是助手。
他俩吃完饭,匆匆就离开了。我发现他俩座位上留下一个皮包,我猜肯定是他俩落下的。我打开一瞧,里面有不少现金,还有证件和个人卡。我原封不动把皮包保管起来。
不一会儿,他俩急急忙忙返回来了。一见面,我就知道他俩是来找遗失的皮包,我问:“你们的包落下了吧?是来找包的吧?”“是,我们的皮包忘拿了。”二人异口同声回答。
我从吧台里取出皮兜,递给他们:“是这个吧?”俩人高兴极了:“是,是,就是这个包。”我说:“这里面的东西我没有动,你们好好看看吧。”两人打开看了看,什么都没少。
司机拿出一叠钞票,非得酬谢我不可。我婉言谢绝。我嘱咐他们以后要小心,稳当点。因为他俩太忙,我没来得及告诉他们我是修炼法轮功的。
时隔几天,两人又来店吃饭,我告诉他们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们师父要求我们不贪财,不计报,按真善忍做人,做好人。他们说,以前我们知道法轮功好,知道法轮功被迫害,但是没怎么在意。这回从你身上我们亲眼看到了法轮功真好。
司机对我说:“你知道你拣到的包里是多少钱吗?三万来元,若真丢了,我一年的工资都不够赔呀!我真感谢你,也感谢法轮功。”
我又给他们详细的讲了法轮功真相,给他们讲“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两人欣然同意。我送给他们法轮功资料,他们都非常愿意要。两人表示,拿回去好好看看。
以后的日子里,他俩成了我们这里的忠实顾客,和我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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