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德国之声
作者: 叶宣
冯小刚和范冰冰2016年9月在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
媒体人崔永元指影视界名人逃税、引发公众舆论热烈讨论后,导演冯小刚再次发声,否认自己漏税及涉“阴阳合同”。而被卷入事件的女星范冰冰已隐身3个多月,引起粉丝们的担忧。
崔永元抛出“阴阳合同”的指控后,今年7月冯小刚在微博发的长文“十问崔永元”遭到网民围攻,一度关闭微博评论,似乎偃旗息鼓。时隔两个月后,冯小刚再次发声。
冯小刚9月9日发布微博怒斥网络造谣者,称他们“丧心病狂”、“藐视法律”。他写道:“我没有所谓的阴阳合同,更没有偷逃税。这是有据可查的”,并警告“那些造谣惑众的公号,不要煽动和绑架民间的戾气,拿影视行业当出气筒,这很卑鄙”。
冯小刚还指出,他近十年以来拍摄的《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芳华》这五部电影“没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过五百万”。他强调,自己的公司“每年纳税几千万,我纳过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数亿,加上我拍摄影片的总票房五十多亿,制片公司和院线所交纳十几亿税费,按照国家最低贫困线补助每月八百元的标准计算,我和相关的企业为国家分担了多少困难,救济了多少贫困人口?”
当天深夜,事件的另一方崔永元回应称“你的罪恶都在我的抽屉里,静待《手机2》上映,到时配合你宣传。”
“哪有那么高尚?”
同上一次对冯小刚发声的反应类似,网民们对这位大腕级导演的表态并不买账,很多人在微博上提出质疑和批评:
“不明白冯小刚为什么现在才谈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事情,非要搞到满城风雨、火烧眉毛了才肯说话辟谣,这是公众人物应该有的态度吗?”这位用户写道:“崔和冯们刘们的私人恩怨,国民并不关心,甚至觉得很无聊,冯们刘们也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涉及经济犯罪的那些问题,冯们刘们有义务向国民解释清楚。”
有不少网友对冯小刚高调突出自己的公益“贡献”很不以为然:“纳税是责任是义务,是法律的约束,没有多么高尚,不要与贫困人口挂钩!没准你纳税的钱给公务员发工资了呢也未可知。……网络没有暴民,只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他们渴望真相。”
“吃瓜群众不了解真相不敢妄言。但是,冯小刚说的:为国家分担了多少困难,救济了多少贫困人口,是错误的。因为,是广大的观众,包括观众中的一些贫困人口,养活了冯小刚和他们的公司。”
“1、纳税是应该的。2、收入越高缴越多。3、法律是武器,你可以选择使用,别道德绑架法律。4、不是缴几亿税就不存在’漏缴’。越这样越容易漏缴。”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9月10日也发微博呼吁名人“应当坦然面对监督,不能一被骂、被揭就受不了。冯是否照章纳税了,崔永元说了不算,税务稽查说了算。如果冯是干净的,尽可以对各种质疑和骂声泰然处之。”
不过也有人对崔永元的做法提出质疑:“看到别人犯罪了,不是应该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人抓住吗?怎么拿着人家的犯罪证据锁起来,做什么用?吓唬人玩?还是别的目的?”
范冰冰在哪儿?
与此同时,该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受到崔永元连带指责的女星范冰冰的下落愈发受到关注。5月底,范冰冰就从社交媒体上销声匿迹,迄今在公众面前消失已3个多月。这已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各种猜测,甚至有谣传她已经被抓或被软禁。近日又传出她的广告被禁播。网友评论称:冰冰这次真的凉了。
今年5月,曾经供职于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崔永元将一组“阴阳合同”在互联网上曝光,暗指范冰冰拥有灰色收入。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一张合同用于向财政机关报税,另一张则是隐蔽的。在中国,“阴阳合同”往往用于逃税。
指控曝光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指示范冰冰有注册公司的江苏省相关部门彻查演艺圈内的“阴阳合同”现象。此外据报道,税务、广电等5个政府部门开始联合整治演艺圈的逃税以及收入过高问题。
9月8日,《财经天下》周刊记者探访了范冰冰位于北京的工作室。一位接近范冰冰工作室人士向该刊透露,工作室近期已经基本停工,其中宣传人员在家休息已超过一个月,而这样的“停工”可能还要持续三年。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范冰冰将面临三年封杀的可能。2017年,范冰冰登上福布斯杂志的中国富豪榜单,据称其年收入高达3亿元人民币。
via 冯小刚否认阴阳合同 崔永元:证据在抽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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