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

中共禁党员妄议党中央 再禁资产阶级自由化

来源: 博谈网

作者: 苏智敏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中国共产党对言论的收紧,不仅令民众在网上如履薄冰,也使党员处在一个容易触雷的环境。即将于10月1日实施的《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的各种言论划下新红线,违者严重者开除党籍。

禁妄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实施,中共官媒新华社以“党员注意!微信上这些信息不能发,严重者开除党籍!10月1日起实施!”为题在微信公众号发了这一消息。

该《条例》为中共党员的言行划下许多红线,例如在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保持一致、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于2015年修定的《条例》,在今年8月17日通过新修订版,把“妄议中央”改成“妄议党中央”。

若有党员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及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则直接开除党籍处分。

另外,还禁止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所谓“四项基本原则”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

《条例》也严禁党员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英雄模范,或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等。同时也禁止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条例》又规定,党员不得参与组织、参加反对党的集会、游行、示威。《条例》还提到以下禁令:参与邪教组织、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组织迷信活动,以及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等。这些禁令让人想到,中共当局长期以相似理由残酷打压法轮功、地下教会及新疆维吾尔族、藏族等宗教信仰。

《条例》显示,除了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这类可直接开除党籍的处分外,其他违纪的中共党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压制党内异音

在去年前夕,中共当局也出现过类似禁令。去年7月中共官媒列出党员的100条禁令,前3条就是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严禁妄议方针、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其他还有禁止参加反党活动及邪教组织,禁止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禁止挑拨民族关系及禁止参加迷信活动等等。

去年8月,新的禁令是严禁中共党员干部登录“违禁”网站,包括《纽约时报》网站、脸书、推特等社群平台。当时,网上流传一份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8月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其中要求党员干部不得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不得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有推特网友指,共产党的党纪明显已经凌驾于宪法和最基本的人权之上了,怎么有利于控制和约束党员行为就怎么制订,和一些邪教教义没有本质区别。

还有推友表示,照此标准,朋友圈内展示吃喝玩乐等享乐主义的岁月静好,都属资产阶级自由化了。8000多万党员和网民都将成为可以随意调查惩罚的定罪对象。

看着有这么多条例规定违反者将“开除党籍”,“奇闻录”发推:“为退党指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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