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辱母杀人“于欢案”黑幕重重 涉案公安人员达20人

山东黑幕重重,日前再有当地系统官员因充当“案”相关的黑社会团伙的而被查处。至此,已有20名公安人员涉案。

10月16日,山东省聊城市纪检委官方网站通报,冠县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被撤除冠县监委的职位。

中国青年报》报导,韩红光的具体问题之一,就是给与“于欢案”密切相关的吴学占团伙充当“保护伞”。

报导说,“于欢案”的前因后果水很深,背后有暗中力量。从这次山东官方通报可以看出,暗中力量就是当地公安系统里的一些公职人员,涉案人员已多达20人,让人触目惊心。

2016年4月13日,暴力讨债的黑老大吴学占在女企业家苏银霞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2016年4月14日,10多人组成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侮辱、殴打她。苏银霞的儿子于欢面对母亲受辱的场面愤而杀人,造成讨债人一死三伤。此案也被外界称为“案”。

于欢一审被以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引发巨大舆论争议。当事人上诉。官方被迫在二审被迫公开庭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而涉黑的吴学占直到2017年3月26日才被批捕。据陆媒起底,吴学占跟随赌场大哥“放水”起家,而后以地产公司做外衣,依靠高息揽储、高息放贷逐步壮大。吴学占为恶一方,手段残忍,而他坐大的背后,离不开当地官员的保护。

曾有网帖举报,在冠县公安局、检察院、县医院、镇政府及其它部门都有人在吴学占那里高息存钱,变相收取贿赂。吴的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他们的打手集团兼灭火队。网民说“先有贪官,再有黑社会。”

今年9月,山东聊城冠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通报了4起“涉黑涉恶腐败”案例,其中有3起牵扯吴学占团伙,3名官员充当其“保护伞”。此时,官方通报中披露的涉吴学占案的公职人员达16人,均为冠县公安系统官员和警察。

据官方通报,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明国,2010年初参与和保护吴学占公司非法吸收存款,并由特定关系人邢某某以干股形式收受好处,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许明国妻子吴某某曾陆续在该公司存款,共得利息4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

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陈利民、原一中队指导员刘西潮,收受吴学占团伙现金5000元。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陈利民在吴学占的公司高息存款28万元,获利7.48万元;陈利民还曾为李忠脱罪,而李忠正是向于欢母子讨债的参与者。

陆媒报导指,这些公安系统人员涉黑程度之深,涉黑程度之广,涉黑时间之长,足以使人们感到“保护伞”的黑幕不可低估。报导还质疑,当地相关部门的“保护伞”到底是怎样形成的?报导还认为,“于欢案”的前因还应继续深挖下去。

时事评论员横河曾表示,山东“辱母杀人案”是大陆社会严重不公的缩影。该案说明在中共统治下的基层,“恶黑势力”主要是由中共的基层组织或者是中共官员组成;真正的黑社会如果没有官府的撑腰根本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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