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伊世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
近日,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伊世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济南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且已于11月被免职。
12月31日,《齐鲁晚报》从济南纪委监委网获悉以上消息。这个消息印证了坊间此前流传:2018年11月16日,天桥公安分局局长伊世金在工作单位被带走,据说他家中仅现金就搜出了人民币1,600万元。
明慧网报导,伊世金曾在几个公安分局任局长期间,无一例外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伊世金,1962年4月生,山东济南人,曾任济南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警察、天桥区分局洛口派出所副所长、天桥区分局保安公司经理、天桥区分局副局长;2001年8月,任济南市公安局鲍山分局局长;2007年4月,任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7年7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局长。
伊世金。
在鲍山分局任局长
鲍山分局是由原济钢公安处所改制。在伊世金任期间,辖区内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甚至凄惨离世。作为分局局长的伊世金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刘红祥被迫害致死
原济南石油化工二厂职工刘红祥,2000年7月底,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而被抓,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后被关在山东王村劳教所和刘长山劳教所,遭受了暴力洗脑与繁重的奴工迫害。
从劳教所出来后,刘红祥建立了小家庭。他结婚登记时需要户籍证明,他的户籍所在地的济钢警察故意不给他办理。刘红祥将济钢派出所、历城“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告上了历城区法院。警察这才给他开了户籍证明。
2004年4月22日深夜,多个派出所警察统一出动,同时绑架了包括刘红祥、于亚丽、初忠美、苏树征在内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刘红祥被历城区“610”及济钢、王舍人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据悉,当晚参与绑架的警察每人都得到赏金。2004年7月,于亚丽被非法判刑三年,刘红祥被非法劳教三年,其他人也大都被非法劳教。
由于反复遭受迫害,刘红祥第二次被劳教后,身体出现严重的肺结核的症状,劳教所将瘦骨嶙峋的他推出不管。2009年6月20日清晨,刘红祥在他租住的小屋内停止了呼吸,家人伤心欲绝。
配合济钢迫害单位职工
济钢70岁的王美然老太太在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中控诉她丈夫的遭遇。
2003年,她丈夫王长海在家与法轮功学员一起看电视时被举报,并被鲍山分局派出所强制绑架到鲍山分局,遭转化迫害三天两夜。期间,警察对她丈夫进行辱骂、恐吓、挖苦,给他带来很大的精神折磨与痛苦。
十几年来,济钢派出所、家委、单位人员经常到家干扰、打电话干扰、对家庭来往人员监控。他们甚至遭到警察连续24小时的监视,长期的骚扰和精神压力,使一直身心健康的丈夫变得虚弱、无奈,于2011年7月3日,含冤离世。
济钢退休职工范奎芳,2003年9月30日,在家中被济钢公安处刘斌等警察绑架到洗脑班,随后没经任何法律程序又被绑架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遭非法劳教一年半。
2005年11月底,济钢人员通知已退休的济钢总公司设备制造公司机动科科长兼技术工程师刘嗣堂(法轮功学员)去“保鲜”。刘嗣堂说:“我都退党了,还保什么鲜?”这一句话就成了迫害他的“理由”。
济钢党委书记寇性恭、保卫科长姜锡安带领鲍山分局六七个警察骗开刘嗣堂的家门强行非法抄家,连来串门的几位老人也被绑架了。
2005年11月29日,济钢新村法轮功学员王金萍、秦显基、谢爱英被济南市鲍山分局、济钢派出所和济钢公安处等部门二十余人强行入室抓捕。法轮功资料、家中电脑等都被强行没收。当家属以人权、信仰自由为由保护学员时,被警察以“妨碍执行公务”与“拘留”要挟。
后来刘嗣堂、李洪英、秦贤基、王金屏和谢爱英被历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济钢鲍山分局警察还不惜花钱从附近农村雇用无业人员,专门盯梢法轮功学员,伺机迫害,借机发黑心财。
在槐荫公安分局任局长
对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击报复
自2015年5月,济南市法轮功学员依法向高检、高法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截至2016年3月21日,济南市有1,439人向最高法院、检察院邮寄了实名控告书并收到回执。
然而,高法、高检违反《最高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把实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和“诉江”状及副本一并给了法轮功学员所在的省部门,省里又下达给了市,市里又逐级给了法轮功学员所在地的派出所。
济南市“610”、政法委系统、济南市公安局给各辖区公安分局、当地派出所施加压力,并且给各个区下达了迫害“指标”,部分法轮功学员因而遭迫害,他们的家人也遭骚扰、非法抄家等。
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期间,家住槐荫区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1位遭到了骚扰、绑架。他们是:刘淑娟、路玉英、张思兰、李永贞、李继红、王金萍、路玉珍、王延林、王光彩、林艳珍、张玉清、朱桂英、张功华、刘玉珍、柳颖、高少华、于九红、王玉霞、马玉静、李树红、金秀莲、孔祥芳、董梅、刘淑珍、张文玲、李明庆、商某、刘彦、陈东涛、曹镇海、张俊才。
残酷迫害残疾人李建美
李建美,现年60岁,腿有先天性残疾,带着生活无法自理的女儿住在营市街济南军区木材厂宿舍的母亲家中。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李建美多次被非法抄家、非法抓捕、并在2000年到2007年期间被非法劳教三次,共四年九个月。
李健美的残疾证明。(明慧网)
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李建美遭到“五马分尸”的酷刑折磨;被两根大电棍电击手、头、脸和后脑,当场昏死;被捆在“死人床”上52天,期间还经常被打骂,被用浸尿的毛巾塞嘴里;并被警察牛学莲等多次野蛮灌食,长期的精神与肉体的迫害导致她身体极度虚弱,连续九天大口吐血。
2014年4月14日下午,李建美和母亲开着电动三轮车刚回家,围堵在家周围的二十多个警察砸碎车玻璃,把李建美拉出来非法抓走。
李建美85岁的母亲,亲眼目睹女儿被非法抓捕的过程,受到强烈的刺激,从那以后意识更不清楚,无法坐起。李建美的女儿患强直性脊椎炎,说几句话就出虚汗,这位可怜的女孩从小就数次经历母亲被绑架、生活无着落的遭遇。
左邻右舍都同情地说:“这一家老小太可怜了!人家炼功强身健体,做好人犯什么法?把人家搞得这么惨?!”
2015年2月13日,济南市槐荫区法院非法庭审李建美和在华润城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任工程主管部经理的王斌(法轮功学员)。李建美被人架进法庭,她当庭陈述了自己在济南市看守所受到“死人床”酷刑,导致无法行走,被审判长朱振菊打断。王斌也说出自己在看守所被刑讯逼供,警察还威胁他不准说出去。
2015年5月8日,在第二次被非法庭审时,李建美被狱警背进法庭放到被告席上。
2016年8月中旬,李建美被非法判刑九年,王斌被非法判刑七年。
任天桥区公安分局局长
2017年7月,伊世金调任天桥区公安分局局长,这是他仕途的最后一站。距离他2018年11月被审查,尽管只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他仍然参与迫害法轮功。
2018年9月6日,法轮功学员刘嗣堂、石杰、史宾、刘金华、谢兆莉、张慧清等,在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集市上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桑梓店派出所警察绑架。
中午,史宾、刘金华、谢兆莉被绑架至天桥区公安局;晚上11点多,六七个警察对三位学员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产。刘嗣堂当天因年龄大被放回家,但在他妻子张慧清被非法拘留第十三天时,于9月18日,刘嗣堂在家中又被绑架,并与张慧清一起被劫持到济南看守所非法关押。
张慧清于10月25日放回家(取保候审)。但天桥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了刘嗣堂。
12月15日上午,张慧清被天桥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张雪霞告知:她及丈夫的“案卷”已被天桥区公安报到公诉科;她被要求在认罪书上签字,才可被从宽处理。她说:“这个字我不能签,我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没有罪。”
伊世金第二次在迫害刘嗣堂的案卷上签了字。明慧网评论: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麻木地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就是在自掘坟墓。
来源:大纪元记者罗琼报导
via 曾任济南多地公安分局局长伊世金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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