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湖北省荆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董煜华被免职。
2018年12月28日,董煜华被免去荆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他曾在襄樊市、鄂州市和荆门市均担任过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与迫害法轮功有直接关系。
“政法委”是中共内部主管情报、治安、警卫、劳教、司法、检察等系统的机构,从中央到各省(自治区)、市、县共分四级。在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它成为主要指挥系统,实施迫害法轮功。“政法委”还负责管理中央“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
从2000年1月至2018年12月,董煜华先后担任过襄樊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襄城区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鄂州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荆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
以下是董煜华在不同时段和地区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案例举例。
在襄樊市任职期间
2006年11月至2010年5月,董煜华任襄樊市襄城区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对在其任职期间所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逃脱的责任。
迫害案例1:
陈锡南,194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航工业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原襄樊市汉江机械厂)职工,工作四十多年。
2008年9月22日,陈锡南在襄樊市人民广场炼功,再次遭到公安绑架、非法拘禁;2008年12月16日,被樊城区法院枉判3年。
2009年9月29日,公司通知他,公司已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在此单位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陈锡南,到了退休年龄,却失去了经济来源。
迫害案例2:
从2009年2月25日起,湖北省襄樊市在中共“610”、公安局、国保的操纵、指挥、甚至直接参与下,由各派出所及社区或单位人员参与,对其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家里进行所谓的“例行公务”,骚扰他们。
据悉,他们被要求签字或对是否修炼表态,甚至其家中的私人合法财产也被强行抢走。
胡高英,女,当年64岁,襄樊市棉纺厂职工。2009年2月25日,人民路派出所所长梁某、国保高某、警员张旭勤、襄棉居委会姚显康等共十几人,闯入胡高英的家,非法抄家并绑架她到人民路派出所。
家属院内几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抄家。
当日中午12点多,胡高英才被放回家。
她发现工资本里的200元现金少了100元,就到人民路派出所去要钱。警察不仅不承认,并在3月2日把胡高英骗到派出所。她听家人说派出所找她,以为是还钱的事,就去了。结果她被派出所送到樊城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三天。
在鄂州市任要职期间
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董煜华任鄂州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在其任职内,鄂州市法轮功学员不断遭到迫害,对此董煜华负有主要责任。
迫害案例1:
王慧琴,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退休女工。2014年6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湖北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罗架坪派出所七名警察,非法闯入她家将其绑架,并劫掠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
王慧琴多次遭鄂州市“610”绑架、拘留,曾被非法劳教一次。鄂钢退休办多年来非法克扣她的工资。
迫害案例2:
鄂州市法轮功学员姜光祥,当年约53岁,鄂州市供电局职工,曾多次遭到鄂州市“610”的迫害。
2015年6月7日上午10时许,在湖北省鄂州市“610”的驱使下,鄂州市公安局刘某带队,伙同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古楼派出所及古楼居委会的两名人员,对姜光祥家非法抄家,抢劫台式电脑等私人物品。
随后,姜光祥被迫流离失所。
迫害案例3:
2015年11月3日,湖北鄂州葛店开发区公安分局、葛店派出所警察,闯到葛店镇秀海村书庄法轮功学员黄光益家非法抄家。警察还多次闯到他的二儿子黄舜尧经营的服装店绑架黄舜尧。
2016年1月18日左右,葛店开发区公安局、葛店派出所国保大队柯某等人,又闯到秀海村,扬言要抓黄舜尧。
黄舜尧被迫流离在外,店铺因无人打理,被迫亏本转让,损失十多万元。
在荆门市任要职期间
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董煜华任荆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在职期间,身为副市长兼任政法委书记的董煜华,对当地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迫害案例1:
柳德玉,男,62岁,湖北省荆门市法轮功学员,曾多次遭到迫害。
2013年8月,历经4年残酷迫害后,柳德玉从范家台监狱回家。2016年12月,他在讲法轮功真相时又被绑架。
2017年5月2日,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对他进行非法庭审,后冤判他5年;2018年10月29日,他被绑架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迫害案例2:
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法轮功学员吴正萍,在街上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后遭钟祥莫愁湖派出所警察绑架和殴打。
当时吴正萍说:“你们再打,我出去了就告你们!”所长这才叫警察住手。
2017年7月,荆门市钟祥市法轮功学员赵传雄正在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两个便衣绑架,被送到钟祥郢中派出所,后又被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刚进去时,赵传雄被警察陈正堂用电棍电击。
政法委书记频遭厄运
据明慧网消息,从1999年至2018年12月12日,遭厄运的各级政法委书记、副书记至少有455人。
仅中共网站公开通报的就有六十几个中共政法委正、副书记相继落马,其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级的、省部级的、厅局级的中共官员。
前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核心人物,于2015年6月11日落得被判无期徒刑的下场。
2016年,前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前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河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等均落马。
荆门市落马官员举例:
廖祥政,从1999年至2001年,任荆门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在其任期内,荆门大批法轮功学员被公安机关绑架、关押、强行洗脑、被判劳教和判刑。
2005年2月25日,廖祥政获刑11年。
朱高文,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在他任荆门公安局局长期间,发生过几起严重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事件。
2016年11月,朱高文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徐伏安,荆门市京山县中共政法委原书记,2016年3月29日,据湖北省荆门市纪委消息,他被“双开”。
邹平曾,任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副局长。2017年2月6日,被以涉嫌严重违纪调查;2017年4月11日,被开除;在职期间,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来源:大纪元记者罗琼综合报导
via 三地任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 董煜华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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