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警匪勾结 襄阳持枪杀人犯3年出狱 牵出9名“保护伞”

襄阳市地方、检察院、法院等9名工作人员充当黑社会头目陈某的“”。

大陆再次爆出多起中共公、检、法人员与犯罪团伙沆瀣一气,欺压百姓的案例。其中一个黑社会头目陈某,在襄阳横行多年,且曾持人,但在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充当其“保护伞”情况下,故意的陈某3年后就出狱了。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湖北襄阳市纪监委近日通报,去年8月以来,襄阳市下辖的老河口市打掉了以陈某为首的17名黑恶势力团伙,及9名公、检、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

该团伙绑架、暴力讨债、开设赌场……横行多年,恶行累累,气焰嚣张。办案人员确定深挖“关系网”及“保护伞”,陈某背后的“保护伞”逐渐浮出水面。

查阅陈某的原案,陈某2001年7月15日受邀到樊城区解放路某酒店吃饭,期间与王某等人因敬酒发生口角,厮打过程中,陈某拔枪向王某右腹部射去,王某倒地死亡,陈某随后潜逃。

目击证人证实枪是从陈某身上掏出的,开第二枪时两人相距一米左右。

陈某潜逃,樊城公安分局随即因涉嫌故意杀人,对陈某进行上网通缉。

7年多后,陈某才于2008年10月下旬被抓获,2009年7月却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五年六个月。

随后,陈某还被两次减刑,并于2012年10月刑满释放。出狱后,陈某继续纠集一些社会人员实施暴力犯罪行为。

陈某本来涉嫌“故意杀人”的重罪,但他最后却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轻判,这是因为樊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某、襄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紫贞派出所教导员郑某、樊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焦伟、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内勤夏琳、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郑均蓬、樊城区法院刑一庭庭长马新元、襄樊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某、樊城区法院审判员陈贵生,等9人受贿,充当了陈某的“保护伞”。

目前,夏琳、吕鹏、焦伟、马新元、陈贵生等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一自治州数十人充当“保护伞”

《中国纪检监察报》还报导,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近日也通报充当黑恶势力和走私护私“保护伞”的典型案件。

通报称,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以来,截至目前,全州共收到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走私护私问题线索236件,立案42件,18人被处分,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公检法一把手当保护伞勾结说不完

湖北省纪监委近日披露,该省挖出一批“保护伞”案件,最典型的是武汉市中级法院前院长王晨、武汉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孙光骏、武汉市委政法委前常务副书记周滨、黄冈市公安局前汪治怀等人,都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文章称,公、检、法与政法委都涉黑,都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令人触目惊心。

3月13日,中共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前主席李胜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当局通报,李胜桥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他为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办理虚假立功手续,致使涉黑人员林明学在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被假释。李胜桥2001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2月3日,中共浙江杭州市公安局前党委副书记朱伟静、杭州滨江区委政法委书记王慎、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前总队长阮文广等11人,因充当虞关荣黑社会的“保护伞”而被调查。

…….

中共公、检、法与政法委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仅中共官方通报的案例说都说不完。

来源:大纪元记者文朴报导



via 警匪勾结 襄阳持枪杀人犯3年出狱 牵出9名“保护伞”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