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局副助理检察长亚当?希基(Adam Hickey)透露,司法部接下来将优先执行“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并已制定一系列计划。
美国媒体《华盛顿观察家报》(Washington Examiner)周一(4月29日)报导,美国司法部正在加强对“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FARA)的执法行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打击纳粹宣传工作通过的“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要求,任何代表外国政府工作的人士——无论是游说者、企业、K街公司(华盛顿游说一条街)还是媒体机构——均需向司法部登记、披露这种关系。
《华盛顿观察家报》的报导指出,很明显司法部已经在加强对外国代理人的执法行为。
负责监管外国代理人的机构是司法部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下设的反间谍部门(Counterespionage Section)。
据国家安全局副助理检察长希基透露,司法部现在认为“外国人代理登记法”是一个“足够高的优先权……将授权一位副主管(职位)来负责处理这类恶意(外国政治)影响力,就像我们设有出口管制和制裁网络和经济间谍的副主管一样。”
3月,司法部已任命布兰登?格拉克(Brandon Van Grack)负责外国代理人部门的执法工作。格拉克此前为司法部“通俄门特别调查”工作了一年半。
其次,司法部已制定一系列计划强化执行。希基表示,司法部计划改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执行情况,包括一系列计划:增加起诉;教育律师;加强对媒体和校园的外国影响力审查;培训联邦雇员和商界人士、助其了解外国影响力对他们的渗透努力,以及通报给公众等。
希基介绍,司法部的外国代理部门跟其它部门比“相对较小”,因此接下来他们的重点是为全美94个司法部检方办公室提供培训和教育。
“他们需要知道‘外国人代理登记法’是什么,他们需要知道指控需要什么。”希基说。
此外,司法部的外国代理人教育工作还包括针对国会和政府机构的成员,帮助他们辨识和了解如何应对外国影响力。
“我们需要根据权力分离原则提供培训,对国会工作人员和行政部门的官员给予培训,从他们的角度辨识FARA的违规行为”,希基说。
外国媒体误导申报恐被警告或受罚
希基表示,司法部正在加强在美国媒体上披露其外国所有权的情况。而目前根据“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登记数量有所增加,也跟近期的一些备受瞩目的外国代理人案件有关。
“你会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惊觉‘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是什么以及它的要求是什么,你看到注册数量在增加……我认为这部分归功于我们做的工作”,希基说。
希基表示,过去有一段时间,司法部的外国代理部门没能被认真对待。“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你必须向外界清楚表明,如果他们来找你,并以误导的方式回答你的问题,那样将会有后果。”
司法部国家安全局的助理检查长约翰.德默斯(John Demers)4月17日出席美国智库美国企业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主题讨论活动时也表示,司法部在彻审已登记为外国代理人的游说活动是否跟其披露的内容保持一致。
德默斯说,司法部认为有必要对已经登记为外国代理人的人士/机构进行“更多检查”,若报告给司法部的材料缺乏应有细节,司法部将发出“缺失信”(Deficiency letters)。
司法部1月与一家知名的美国律师事务所达成46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因后者之前没有依据“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正确登记而违法在2012年为乌克兰政府工作。
CCTV分部及华为公关公司在美司法部登记
国际电视台(CCTV)美国分部(CGTN America)于2月1日向美国司法部提交文件,注册为“外国代理人”。
根据CGTN的注册文件,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其从中共中央电视台获得了约800万美元的经费,同时CGTN美国分台台长麻静的个人登记也披露其22.1万美元的年收入。
对比俄罗斯政府资助的国际电视台“今日俄罗斯”(RT)和中共中央电视台资助的CGTN的注册文件,中央电视台的申请文件多处脱离事实,比如自称“享有不受任何国家指导或控制的编辑独立性”,否认“受外国政府监管、直接指导、控制、资助以及接受外国政府补贴”。“今日俄罗斯”于2017年在司法部注册为外国代理人。
对CGTN的登记材料,当时就有美国网民调侃说,“他们准备好怎么对司法部解释了吗?还是说不知道这些声明内容要准确?”
还有人说,“中共高层视察新华社、人民日报以及CCTV时提出的‘媒体姓党’,难道CGTN认为美国司法部没有读过这些报导么?”
外界认为,在美国司法部加强“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执行力度下,CGTN的代理人申报很可能收到司法部的“缺失信”。若再次“任性”误导填报,恐以身试法、自食其果。
目前,中共党媒《中国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以及《新民晚报》均已登记为外国代理人,但另一家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社尚未申请。
此外,2019年3月,跟华为合作的两家美国公关公司——锐思博德(Racepoint Global)以及博雅科恩和沃尔夫(Burson Cohn and Wolfe,BCW),也在美国司法部按照“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文件登记。
这是第一次华为的公关公司在美按照“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登记,之前都是按照“游说披露法”(Lobbying Disclousur Act of1995,LDA)注册。不过,两家公司都发声明否认,此举不意味着在进行某种直接暗示。
来源:大纪元记者林燕编译报导
via 美司法部加强“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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