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20年的镇压和迫害中,中共司法界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同时也是检察院人员厄运频发的重灾区。
据明慧网报导,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迫害法轮功19年中,有20,784参与迫害者遭厄运,包括他们的亲友4,149人。其中检察院有118人遭厄运,检察官占95人,在95人中,有16人殃及23位亲友。
早在2009年7月,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曾参与迫害过法轮功的检察官得了白血病。此消息曝光后,一位检察官说:“哪止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说得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这次搬家,两院分开了。”
目前,明慧网报导了115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检察院人员遭厄报的案例。而这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的案例还未被曝光。
明慧网表示,将这些信息整理出来,希望世人、尤其公检法司系统的人们清醒,为自己的生命和未来负责,不再参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再让这些悲剧重演。
以下是这些整理出的案例中的第一部分。
王景侠,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检察长,被查
王景侠,1963年4月出1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双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景侠听命于江泽民集团,充当迫害帮凶,疯狂迫害按“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群体。
2018年6月30日,王景侠被宣布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立,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遭厄运
据大陆媒体2018年10月26日讯,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立长期在区、市级检察院任职,从1999年10月至2014年7月退休,前后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期内,刘立非法起诉和判刑多位法轮功学员。
杜松岩,原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自杀身亡
杜松岩,1999年至2007年,任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在其任职期间,哈尔滨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因判刑致死者有九人,对此,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1年,杜松岩退休。不到一年,2012年4月25日凌晨4点40分,他在北京跳楼自杀,终年61岁。事后,即使中共媒体《哈尔滨日报》进行掩盖,谎称他是“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内部人士都知道他是在北京跳楼自杀的。
胡士邦,原黑龙江省勃利县检察院检察长,病亡
胡士邦,黑龙江省勃利县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他对法轮功学员宫淑莲、孙荣孝、杨孝松、于桂荣、郝玉英等非法批捕和起诉,导致他们被判刑并送进监狱迫害。
后来胡士邦病死,终年50岁左右。
黑龙江依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翟英凯、陈玉杰被审查
依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翟英凯、公诉科原检察员陈玉杰,因未严格审查证据,造成无罪群众被羁押追诉,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高洪波,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被开除公职
高洪波,女,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不听从法轮功学员的劝善,一意孤行地迫害。
2019年1月,她被开除公职、羁押在鸡西看守所。据悉,她被视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吴长智,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落马
据中共官方吉林省纪委监委2018年11月13日消息,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审查和监察委调查。
吴长智,56岁,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原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吴长智在任职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吉林省发生了一百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包括松原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如:被华玉茹被非法重判11年,她的丈夫马子富被非法重判10年。。
祝冰岩,吉林省长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被查落马
祝冰岩(祝炳岩),1966年12月生,2011年8月,任吉林省长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015年,又兼任刑事检察部部长;2018年8月,被查。
祝冰岩在长白县检察院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起诉,造成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遭受冤狱迫害。
柴玉峰,榆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死于肺癌
柴玉峰,吉林省榆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刑事案件和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兼反贪局局长,榆树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多半都是他一手经办、签字、批捕。
2008年6月8日(黄历端午节),柴玉峰身患晚期肺癌死亡,年仅42岁。
侯长富,吉林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被审查
据2018年12月18日辽源市消息,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原舒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侯长富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监委监察调查。
侯长富,汉族,1970年出生,历任吉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吉林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2010年8月,任永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1年11月,任舒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11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他在任期间,大肆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尤其在任政法委书记的五年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构陷、绑架、抄家、拘留、洗脑、非法判刑等。
郑凤臣,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被查
据通化市二道江区监委2019年3月22日消息,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凤臣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二道江区监委监察调查。
郑凤臣,汉族,1962年8月出生。2008年3月,任吉林舒兰市法院副院长兼纪检组长;2014年11月,任舒兰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18年9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人选;2018年11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铁鹰,原盘锦市检察院检察长,获刑9年
刘铁鹰,汉族,1954年5月出生,2003年5月至2013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任盘锦市政协副主席。
刘铁鹰长期在检察院工作,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自1999年7月至2013年,盘锦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了至少43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2015年10月22日,刘铁鹰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6年2月2日,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8月25日,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获刑9年,并处罚金120万元;2018年1月23日,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秀丽,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猝死
李秀丽,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负责承办对公安机关等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等工作。十几年来元宝山区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件上报检察院以后,李秀丽一律给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下达准予逮捕的批示。
任职期间,他至少对32名元宝山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下达逮捕令,致使他们被非法判刑,遭受迫害。
2017年11月,48岁的李秀丽在检察院楼道内倒地而亡。
李胜革,内蒙古正蓝旗检察院检察长,猝死
李胜革,51岁,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检察院检察长。2018年3月8日清晨,出门下楼梯时,突发心脏病猝死。
李胜革曾在锡盟多伦县检察院工作,检察院罔顾法律尊严和事实依据,明知被抓的都是好人,却很快下达批捕令。法庭上,李胜革充当检察院第一公诉人,协助法官违法判决,导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辩护时,李胜革极尽诋毁之词,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攻击法轮功,当庭公开谩骂法轮功学员,叫嚷:“你们只能低头认罪。”
陈晓军,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坠亡
陈晓军,内蒙古锡盟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控申、对上诉案件负有主要责任,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而导致他们遭到非法判刑。
2019年1月30日,陈晓军正在包头市某医院陪其母看病,这时他接到纪检部门的电话,随即他从18层高楼跳下身亡。
田忠宝,内蒙古锡盟中级检察院检察长,被查
田忠宝,于2019年1月10日,被中纪委以严重“违法违纪”带走调查。
王林森,北京市顺庆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遇车祸夫妻双亡。
曹宏艳,河北省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独子意外身亡
曹宏艳,河北省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自任副检察长以来,她分管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批捕工作,主管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被非法判刑,刑期高达8年。2016至今,香河县先后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曹宏艳都是主管。
2017年底,她在国外留学的年仅二十几岁的独子周某意外死亡。
李磊,河南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被调查
李磊,河南省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项城法轮功学员,无视法律尊严,制造了很多冤案,给众多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李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
高德友,河南周口市检察院检察长,被查
高德友,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检察长,自2015年4月担任周口市检院检察长后,参与迫害法轮功。如周口市法轮功学员孔爱萍、张东东、张卫、乔振华、张蕴慧等五人被检院移送起诉,被非法判刑3年至7年不等。其中,孔爱萍被迫害离世。
2018年5月5日,高德友被查。
秦华,甘肃定西市检察院检察长、被查
秦华,2010年起曾任甘肃定西市检察院检察长,2011年至2016年,任庆阳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兼政法委副书记;2016年11月,被任命为庆阳市政法委书记。
秦华利用手中权力残酷打压法轮功,并一度得到重用和提职。2018年5月10日,被查。
周茂玉,山西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被审查
2018年5月11日,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因“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
周茂玉,1969年3月出生。2011年5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查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局长(副厅级);2012年5月,任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2017年3月,被免去党组书记职务,并责令辞去检察长职务。
作为山西省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参与了对山西省及太原市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逮捕、起诉和判刑,与公安、法院、监狱、看守所等机构沆瀣一气,制造冤假错案,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送入监狱。
据不完全统计,周茂玉任职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至少有1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
干晋左,山西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被审查
干晋左,1960年3月出生,自2011年5月起,任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2018年5月初,被立案调查。
检察院大巴摔下路崖,司法界人员死伤惨重
2008年2月26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对一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却剥夺其自我辩护权。
在对该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之后不久,2008年3月,龙马潭区检察院的金龙大巴拉了一车龙马潭司法界人员从古蔺回泸州,途中车摔崖下,死伤惨重。事后当局竭力隐瞒死伤人数与实情。
刘忠伟,什邡市前副检察长,被起诉
刘忠伟,四川省什邡市检察院前副检察长,在其任职期间,什邡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判刑。刘因“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涉嫌黑社会犯罪被省公安厅逮捕。2014年5月25日被起诉。
许鹤岷,四川省检察院原副厅级检察员,获刑
许鹤岷,四川省检察院原副厅级检察员,积极迫害法轮功。在任广元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期间,收受贿赂56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125万元。2014年10月30日,许鹤岷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8万元。
伍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免职
伍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反贪局原副局长,参与迫害法轮功。2014年10月,伍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反贪局副局长职务,被调离岗位。
杨春畅,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长,落马
杨春畅,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检察院接受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与法院、公安相勾结,疯狂迫害按照“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修炼群体。
2018年7月,杨春畅被查,落马。
孙光骏,湖北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被调查
据2018年9月19日湖北消息,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孙光骏,1964年4月出生,2002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法委副书记、检察长;2006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2015年1月至2017年,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及武汉市政法委委员。
孙光骏自任职以来,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指使手下对宜昌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立案,收集伪证据、枉判。2007年1月份,孙光骏在作所谓新年工作报告中,竟炫耀宜昌市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王磊,山东博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被查
王磊,1964年7月出生,高中毕业后考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检察院,2002年晋升一级检察员,后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副书记。其在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期间,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起诉,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遭受冤狱迫害。
2018年8月,王磊由于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审查调查。
武传忠,山东省日照市五莲检察院检察长,猝死
武传忠,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检察院书记、检察长,于2018年10月底,突然猝死,终年57岁。
日照市五莲检察院是中共山东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近几年来,该检察院已构陷数起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导致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诬判,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遭受迫害。目前,还有几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起诉。对此,作为检察长的武传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徐志涛,原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被调查
徐志涛,1968年出生。2010年1月,从烟台市检察院调任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2017年1月,被免去检察长职务,调任烟台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在其任职莱州市检察长期间,检察院与法院、“610”办公室互相勾结,非法批捕、构陷吴加俊、孙寿煜、崔丽丽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吴加俊在山东监狱被迫害致死。对此,徐志涛作为检察长负有直接责任。
2018年4月中旬,徐志涛被立案调查。
胡志雄,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暴死
胡志雄,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当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起诉、判刑都经过他签字批准。在早几年的一天早上,他上班坐电梯,还没进办公室突然暴死。
郑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病亡
郑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是江苏省检察院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2019年2月10日,他突发脑出血,晕厥倒下;2月15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终年49岁。
广东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彭文基、梁平波被调查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文基和公诉科科长梁平波,与“610”组织、法院和公安机关相勾结,把法律当作迫害手段,陷害法轮功学员。
梁平波于2018年6月底落马,被调查;彭文基于2018年8月初落马,被调查。
张思忠,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被查
张思忠,广东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曾任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揭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在其任期内,尤其是在揭阳市检察院和惠州市检察院任职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并遭非法判刑。仅2018年3月,就有多名惠州市法轮功学员经惠州市检察院被起诉至法院,后被非法判刑。如:
惠州市法轮功学员石雪梅、周育琴分别被非法重判9年、10年;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何镜如遭惠州市检察院起诉后,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1万元。
2018年9月30日,张思忠被立案审查。
杨锋,云南景洪市检察院检察长,被起诉
杨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反贪局长、原景洪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勾结公安、法院、“610”,非法批捕、起诉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
2018年3月,杨锋被纪委监察委留置调查;2018年6月22日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待续)
资料来源:明慧网
来源:大纪元/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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