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迫害法轮功19年中,检察院有118人遭厄运,其中检察官有95人。
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20年的镇压和迫害中,中共司法界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厄运的检察院人员不断。
据明慧网报导,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迫害法轮功19年中,有20,784参与迫害者遭厄运,包括他们的亲友4,149人。其中检察院有118人遭厄运,检察官占95人,在95人中,有16人殃及23位亲友。
明慧网陆续报导了115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检察院人员遭厄报的案例。而这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的案例还未被曝光。
以下是这些案例的第二部分。
王涛,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遇车祸惨死
王涛,32岁,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2003年曾作为公诉人陷害过4名法轮功学员。
2004年6月23日,王涛酒后驾车,在北京京承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王涛驾车撞上隔离带后,又连撞三根铁桩,其中一根铁桩飞起,破窗插入他左眼部,他当场死亡,死状甚惨。
肖胜喜,北京市检察二院副院长,吐血身亡
肖胜喜,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系主任,后任北京市检察二院副院长,参与了起诉原法轮功研究会四成员,使他们被重判。肖于2000年年底,吐血,不治身亡。
庞芳,北京市顺义检察院副检察长,被病痛折磨而死
庞芳,63岁,顺义后沙峪乡古城村人,曾任顺义检察院副检察长。1999年7月20日后,积极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2001年至2004年,退休前,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判重刑送进监狱。
2004年,庞芳退休后不久,便查出患有胰头癌,病中仅自费药就花掉十多万,花掉公款三十余万;2007年底,被病痛折磨致死,死时已没有了人形。
李宝金,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自杀”
李宝金,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原中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被判处死缓。后来,有人发现李在狱中被杀,对外称其“自杀”。他生前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陈志光,重庆市潼南县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暴死家中
潼南县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陈志光,批捕法轮功学员,使他们遭到冤判。
2003年4月前后,潼南县法轮功学员谭昌蓉、吕远健、李健英,遭国安大队长张良一伙绑架、酷刑迫害。2004年,陈志光从劳教所把他们押回潼南,对他们进行逮捕,使其遭到非法重判。谭昌蓉被非法判刑9年、吕远健被非法判刑7年、李健英被非法判刑3年半。
陈志光于2005年10月暴死于家中。
沈建萍,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原检察员,与丈夫双双入狱
沈建萍,南岸区检察院原检察员,其丈夫马平是原铜梁县委书记。2007年2月,马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沈建萍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马平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2002年,荣昌县副县长、法轮功学员张方良到铜梁县发法轮功传单,被非法抓捕。当晚,马平深夜召开会议,研究对张方良的迫害方案。
后来张方良被非法关押在铜梁县看守所,惨遭毒打,后被迫害致死。时任铜梁县原县委书记的马平对此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后来,马平夫妻入狱,身败名裂。沈建萍入狱后,还被安排当包夹(监管法轮功学员),被利用来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张东阳,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被判无期徒刑
2014年1月16日,在辽宁省两会期间,正在参加会议的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突然被宣布“双规”,立即被带离会场。
据悉,张东阳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原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辽宁政法系统的亲信,张东阳被判刑,与涉周永康案有关。
从1999年开始,张东阳就参与迫害法轮功,致使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劳教、判刑,被迫害致死。
2013年,张东阳升任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后,沈阳市各区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多位法轮功学员,沈阳市有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排名全国第一。
王颖兰,辽宁省丹东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被免职
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颖兰,已被免职,多年来利用手中权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2015年9月4日报导,东港市检察院至少对38位法轮功学员累计175年的非法刑期负有直接罪责。王颖兰自2012年12月任东港市检察长以来,至少对法轮功学员孙桂清、祝延波、孙桂玲、谭博白、郭运兰、滕秀玲、刘慧英被非法判刑负有直接罪责。
辽宁省“大连安锅案”三个公诉人患病
2014年6月21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对“大连安锅案”(给当地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卫星接收器)中的13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第一个公诉人是中山区检察院35岁的刘日强,刚介入案件后,他的女儿和母亲就同时因病住院,不久他自己也被确诊患肾癌,在大连友谊医院摘除了一个肾脏,因为身体原因退出该案件。
第二个公诉人是曲慧勇,但8月2日的开庭没有出现,因为她患心脏病住进了医院。
在8月2日的非法庭审上,公诉人是周丽香。这个案件本来没有她,不知何故她却出现在法庭上。律师针对此事抗议过,但是中山法院蔑视法律,仍然让她做公诉人。
周丽香在法庭上攻击律师及当事人,开庭时语无伦次,人品素质很低,律师抗议退庭。在法庭一片混乱的情况下,周竟自顾自地大声念起诉书。不久她因病住院。
刘洪山,辽宁省清原县检察院批捕办主任,病亡
原清原县检察院批捕办主任刘洪山,曾在清原电视台诬陷诽谤法轮功,想借此提升官职,还在亲属中散布毒素,致使其妻、女儿一直抵触听法轮功真相。刘洪山于2006年死于癌症。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王立新和王洪举,遇车祸受伤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苏莹,2014年,因讲法轮功真相发破网软件光盘,被非法抓捕,后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回家;2016年3月21日,在家中被双台子区辽河派出所警察绑架至盘锦市看守所。
同年4月12日,双台子区检察院王立新和批捕科科长王洪举开车去看守所,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苏莹,途中在市看守所西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王立新的左手腕骨(手臂骨)骨折,王洪举也被撞伤。
田晓东,辽宁省海城市检察院人员,病亡且殃及家人
田晓东,在海城市检察院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2013年12月,突发心脏病,在家中死亡。其妻发现时,他已经死亡多时,年仅约43岁。
他家亲戚曾多次登门对他讲真相、劝善,田晓东不听、不理睬,执意为中共卖命。他母亲几年前因患脑溢血而死。
刘实,辽宁省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获刑
刘实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贪污罪、受贿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检察院检察官患癌症死亡
甘井子区中共政法委书记王戈的儿子,在甘井子区检察院当检察官,得癌症死亡,死时年仅28岁。
王戈在大连市中山区任政法委书记时,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指挥中山区的公、检、法等部门,疯狂地迫害法轮功。他指挥区“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专门机构)、甘井子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国保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判刑,或判重刑。
丁拉山,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书记,落马
丁拉山,原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院办主任,一直参与对本地法轮功学员案件的非法起诉。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武安市检察院曾非法起诉、逮捕11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河北沙河市4人)。
2009年丁拉山、刘怀友等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诈骗金额5亿元,受害人五千余人,造成社会影响巨大。2009年8月14日,丁拉山被免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
吴国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检察院批捕科人员,患癌病亡
吴国华,枣强县检察院批捕科人员,积极参与迫害,整编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加重迫害。吴国华的恶行殃及家人,其妻,52岁,身患癌症死亡。
范卫华,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长,祸及家族企业
武安市有11位法轮功学员遭武安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判刑,身为武安市检察院公诉科长的范卫华,于2011年又指使属下接连三次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王红亮夫妇。
这期间,海外法轮功学员曾打电话规劝范卫华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然而范依然执意迫害,致使王爱英被非法判刑3年,王红亮被非法关押1年。
2013年9月30日,范卫华的丈夫拥有的峰山宝铁矿发生厂房塌陷事故,导致16人身亡。峰山宝铁矿仅赔偿金一项就达到1,920万元,还不包括消防、地质救援队等近二百余名救援人员等等事宜的开支。
胡殿臣,河北省涞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遇车祸惨死
胡殿臣,涞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县里出名的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
2001年4月,胡殿臣乘豪华轿车去高碑店市吃海鲜,回来时钻进路边停放的一拖挂车底下,人头被齐刷刷削去,尸体被挤烂。
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人员的家人遭厄运
河北省承德市“610”纪亚洲积极参与迫害,2014年5月,突患脑溢血,昏迷不醒,住进承德市附属医院,曾在重症监护室抢救。
纪亚洲的妻子李素然因纪亚洲的病情而精神崩溃,2014年5月16日,在承德市罗汉山跳崖自杀身亡。其女在承德市检察院工作,悲痛欲绝,每天以泪洗面。
贾东升,河北省安平县检察院公诉科人员,遇车祸身亡
河北省安平县检察院公诉科人员贾东升,老家在深县,60岁左右。2015年3月20日晚,他和两个人一起散步,被汽车撞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贾东升本已经是退居二线人员,却执意上班,并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经他迫害起诉的法轮功学员有:未婚女孩王芳、残疾人王玉峦,六七十岁的老人王路申、乔占合,还有年轻的郑素雅、朱建辉。
法轮功学员曾多次劝贾东升不要给中共当陪葬品。他却不以为然地说:“这是我的工作。”
王根庭,河北省平山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疾病缠身祸及家人
王根庭,平山镇北街村人,2001年4月至200年4月,任平山县“610”主任,嗜赌成瘾、贪色成癖,平山人送他外号“二棍”──赌棍、色棍。
因其在1997年任平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时专门跑到石家庄嫖娼,被石家庄市公安当场抓获而闻名全县。
2010年他升任为平山县“610”主任,是平山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犯之一。他上任后仅一个月,就非法开办洗脑班,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大打出手,残酷折磨、敲诈勒索等。
王根庭常年病魔缠身,头痛、头晕、心区难受。其所犯之罪祸及家人,2005年10月,其子结婚之际,其妻李树琴突发脑梗塞,致半侧肢体不灵,生活不能自理。
梁林辉,河北省原平山县检察院副院长,祸及儿子
梁林辉,检察院副院长(已经二线)、原平山县政法委原副书记。2001年在里庄兵营设立洗脑班(黑监狱),非法囚禁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进行毒打、上铐、酷刑折磨。其恶行祸及家人,其子已患白血病(血癌)。
刘光进,广东省原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跳楼自杀
刘光进,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身患绝症,痛苦难忍,精神焦虑,于2011年2月5日凌晨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心一路跳楼身亡。
莫远航,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被审查
莫远航,广东省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原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一直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1年9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蓝旭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被捕
蓝旭明,1972年9月出生,广东省阳江市人。2006年12月26日,开始担任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蓬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13年来,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系统一直参与起诉、诬告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江门市蓬江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十多名,其中被非法关押在阳江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陈健华,于2010年7月被诬判8年。
2010年,蓝旭明因追随迫害“有功”,被中共定为所谓的市“优秀基层检察长”。2011年9月1日,蓝旭明因涉嫌受贿罪,被迫辞去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2012年1月6日,被逮捕;2012年7月25日,被控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异地受审。
黄雄,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起诉科科长,病亡
原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起诉科长黄雄在其任副科长、科长期间,曾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多人。黄身患肺结核、糖尿病、心脏病等,于2007年12月20日,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科长,患癌丧命
科长张某,曾在清远市检察院工作,曾参与迫害法轮功,他在一次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开办的洗脑班结束后,查出肾癌晚期,半年后死亡。
广东省普宁市检察长周光林2000年因经济问题入狱
郑爱民,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检察院干部,遇车祸命危
郑爱民,河源连平县检察院干部,曾卖命执行上级命令,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代替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逼其签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5年4月4日,她骑着摩托车时被抢劫,慌乱中撞上路旁的汽车,生命垂危。据悉,去年其丈夫也曾遇上车祸。
许正师,山东省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遇车祸骨折
许正师,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起诉科。经他主管,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04年的一天晚饭后,他在西环路路边散步时,被一辆车赶到路边撞倒,多处骨折,后又得脑血栓。
刘维东,山东省原栖霞检察院人员,肠癌死亡
刘维东原在栖霞检察院工作,后来调到“610”任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副主任,曾亲自督阵抓捕、陷害、殴打法轮功学员。
2005年,在皇历新年期间,仍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对被迫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610”仍然穷追不舍,到处搜捕,就在大年三十这天还专门派人到他们家中骚扰。
2004年以来,刘维东在位期间,栖霞至少有80名法轮功学员遭栖霞“610”绑架、洗脑迫害,至少10人被非法劳教,4人被非法判刑5至10年,其中,宝业书店女主人邴伟丽,被非法判重刑10年。
2012年2月,刘维东因结肠癌扩散,最终抢救无效,痛苦死去,死时50岁左右。
刘命信,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心脏病亡
刘命信亲笔批捕法轮功学员,签署了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荆奉莉、陆雪琴、郑晓强、郭志强等人的批文;还组织手下罗织罪名,致使法轮功学员荆奉莉等人被冤判7年多。
2007年2月,他刚刚升任为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突发心脏病,于2009年6月2日凌晨去世,年仅55岁。
许长进,山东省冠县检察院检察长,殃及家人
许长进,自1999年任冠县检察院检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不仅自己股骨头坏死,其独子许刚于2004年还得了肠癌,花费30多万元做手术,几个月后病亡,年仅30岁。
王建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被杀
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王建新遭,被他的第二任妻子残杀,年仅35岁。
王建新曾多次在中共诬判法轮功学员时担任公诉人。2006年2月16日,中共泰山区法院在未通知法轮功学员杨平刚亲属的情况下,对其秘密庭审。王建新、陈娜为公诉人。王在法庭上污蔑法轮功、侮辱构陷杨平刚,制造伪证。最后杨平刚被非法判刑6年。
杏克英,山东省原日照市检察长,患口腔癌
杏克英,烟台市人大副主任、原日照市检察长,现已患口腔癌,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来源:明慧网
via 祸福无门 惟人自召;善恶之报 如影随形 遭恶运的中共检察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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