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被指涉嫌杀人灭口

中共院长早前卷入千亿矿权案丢卷丑闻,但又被当局联合调查组力保没事。这一结局至今让外界质疑是官官相护。周强此前就曾卷入多桩丑闻,其中2013年被执行死刑的曾成杰案中,刚上任的周强被指涉嫌伙同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一审前曾的企业资产即被“贱卖”)而、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维稳”。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2003年6月,中共湖南省湘西州委常委办公会议决定,把该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等实行整体开发,简称“三馆项目”,并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开发商。曾成杰等挂靠具有开发资质的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参与竞标,

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州,湘西急需发展资金。但由于各种原因,湘西国有、集体企业破产给银行带来了大量呆坏账,当地银行对于贷款严格限制。为此,当地政府曾一度鼓励民间融资,多年的州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大力启动民间投资。

据湘西统计局数据,2008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31亿元,同比增长28.4%。其中,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自筹资金到位58亿元,增长24.7%。据湘西官方统计,2008年,该州非法集资系列案涉及本金总额168亿余元,34万人次。

2008年11月11日,“三馆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成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当年12月18日,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批捕。

此后,湖南省风险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将“三馆公司”财产交给湖南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系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2月和2011年6月,湖南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中的三馆项目,分别转让给湖南湘西财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华天酒店。

据曾成杰辩护律师王少光介绍,工商档案资料显示,湖南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湖南省财政厅;同时,湖南湘西财信的股东是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而湖南财信的股东是湖南省政府,属国有独资公司。

2011年5月20日,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长沙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成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曾成杰辩护律师王少光认为,曾成杰被捕前,“三馆公司”资产评估价值达23.8亿,远远高于负债,而当地政府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涉嫌低价变卖三馆公司资产。

2012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二审驳回曾成杰上诉,维持长沙中院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核准湖南省高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7月12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依据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对曾成杰执行枪决。曾被执行死刑前,家属未被通知。此事经披露后,引起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引发广泛争议。

2013年7月13日,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在网上发表“紧急声明”。这份声明中暗示周强有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一审前曾的企业资产即被“贱卖”)而杀人灭口、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维稳”的嫌疑,这份声明称:“最高周强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声明称:三馆公司34亿元集资是累计额,为重复计算。实际集资的本金是7.1亿元,直接投入工程7.7亿元,投入项目资金大于融资本金0.6亿元。实际未归还的集资本金2.02亿元,当时资产价值23.8亿元,现在价值超过40亿元。三馆工程当地政府原选定的是另一公司,曾成杰是被拆迁单位的选择,最后政府决定两家共同开发,后因另一公司抽走保证金而放弃了该项目。当时的州长杜崇烟根本没有参加定标会议,根本不是行贿杜崇烟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湘西民间融资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几乎所有的项目(包括吉首市政府)都是靠民间融资,90%的家庭参加了融资。取得三馆项目后,由于当地政府鼓励民间融资,当地政府还在三馆公司设立现场办事机构,融资协议由公证处公证,被大众认为是合法的。

2008年3月湘西领导变更后,对民间融资由支持变为打击,2008年6月26日以内部文件形式通知党政干部退出融资,造成民间融资危机。堵铁路是福大公司引起的,围堵州政府是州长的汽车拖行一老妇200米激起的,均与三馆公司无关。

三馆公司34亿元集资是累计额,实际集资的本金是7.1亿元,直接投入工程7.7亿元,投入项目资金大于融资本金0.6亿元。实际未归还的集资本金为2.02亿元,当时资产价值23.8亿元,现在价值超过40亿元。未归还融资本金是12.5亿元,不是17.7亿元,判决书故意多算了5.18亿元。12.5亿元未归还额中,支付利息9.4亿元,支付客户奖励1.1亿元,故实际未归还本金只有2.02亿元,可资产当时就高达23.8亿元,是来归还本金的10倍。如果不是当地政府将当时价值23.8亿元的资产以3.8亿元卖给了湖南省政府的独资企业财信公司,根本不会资不抵债,融资群众完全能够得到本金和利息。

曾成杰没有任何挥霍融资款和转移资产的行为,判决书对此的认定与案卷材料相左。本案司法机关还隐匿两份资产评估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夸大未归还的融资本金5.18亿元。融资群众对曾成杰是信任的,纷纷写信要求无罪释放曾成杰。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使融资双方血本无归,湖南省政府独资企业无本万利。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声明称:如有任何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在此声明的后记中写道:曾成杰最终还是没能像江苏的吴英那样免除死罪,但,民间资本累累被侵吞的事实还在不断地发生,明天还会有李成杰、杨成杰、张成杰走上这条不归路吗?活生生的事实告诫所有怀揣“中国梦”的发财人——商道即官道,入道需谨慎!

掠夺从来都是不择手段的,有的直接了当,而有的却阴暗难测。怕的不是明抢,而是通过各种卑鄙下流貌似还光明正大的手段……

太子奶倒了、黄光裕入狱了、吴英死缓了、曾成杰被注射死亡了……明天,还会有谁也会遭遇同样的不测?耐人寻味、令人深思……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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