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

福建禁毒大队长伙同毒贩盗毒 被毒贩称老师

4月30日,建瓯市禁毒大队大队长陈威与其他6名毒贩,因盗毒、贩毒被判刑。(网络图片)

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陈威,伙同毒贩,将被查封的内的毒品盗出、贩卖,共贩卖了250公斤麻黄碱,陈因此分得21.96万元。

5月16日,中共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书,陈威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于2019年4月3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俞建民等6名毒贩分别1年半至13年不等。

判决书显示,现年47岁的陈威,去年8月被查是源于一名毒贩被抓后,供出了陈威伙同他人贩卖麻黄碱后共同分赃的线索。

该事件是因为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2017年1月4日,查获了该市通济街道南门村新厂自然村的一起制毒案,时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陈威参与查封、扣押。

2018年年初,陈威和毒贩俞建民聊天时提及该制毒工厂,俞建民表示想盗窃工厂内的制毒物品。

同年3月,陈威将俞建民带到建瓯市公安局查封的制毒工厂,并告诉他工厂内的白色塑料桶中液体析出的晶状体就是麻黄碱。

此后,俞建民和同伙从工厂盗走250公斤麻黄碱,2018年6月再转卖获利80万元(实际收到65万元),并分给陈威近22万元。

2018年8月,毒贩约陈威见面。陈威询问了麻黄碱状况,还给了毒贩几张试纸,让毒贩检验制毒工厂是否还存有麻黄碱。

据多名毒贩交代,他们将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陈威称为“老师”,他们从“老师”处获取毒品线索,将贩卖的钱分给“老师”。

其实,在陈威之前,已有不少禁毒大队大队长向毒贩通风报信或充当涉毒、涉赌、涉淫等黑社会的“保护伞”。

今年3月初,江西公安机关正布置捣毁永丰县的一家制毒工厂时,突然发现公安局内部有人打出电话、通风报信。一查,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胡某,向毒贩通风报信,他被“逮了个正着”。

去年9月底,湖北武穴市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兼禁毒大队大队长姜勇被抓,当局称他是涉黑恶团伙的“首要分子”,他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还在武穴境内高利放贷,采取暴力手段讨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帮助毁灭证据、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

另外,湖北黄冈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汪治怀被指充当涉毒、涉赌、涉淫等黑社会的“保护伞”;浠水县公安局原法制大队大队长王利勤被指充当涉毒人员“保护伞”;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天山被指与涉黑涉恶人员相互勾结,非法采矿等。

中共官员不仅充当贩毒团伙的“保护伞”、伙同毒贩贩毒等,有些官员还自己亲自制毒、贩毒。

福建长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肖积合,曾因制毒于2009年7月、2014年9月多次被抓捕。肖积合2002年因受贿被开除公职后,掌握了利用溴代苯丙酮化学合成麻黄碱技术。该技术被指成本价钱降低大约10倍,制作周期变短,因此肖积合被毒贩们尊称“祖师”。

2014年8月21日,安徽临泉县人社局原工会主席王飞因贩卖海洛因,被判无期徒刑。通报称,王飞等五人2011年4月筹集巨额资金,从临泉乘车赶赴云南瑞丽市畹町镇购买毒品。

随后,他们卖出28块海洛因,警方还从宾馆房间天花板上搜出28块海洛因,净重9737克。

来源:大纪元记者张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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