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对绥化市北林区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明慧网)
5月24日,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对绥化市北林区七名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王芳等非法下达了判决书。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判刑并被罚款。他们目前已经上诉。
明慧网报导,此七名法轮功学员为:高锦淑、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杨传厚、宋红伟。杨传厚、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被非法判刑2年,宋红伟2年半,高锦淑1年。每人均被勒索罚款5,000元。
2019年5月14日,七名法轮功学员又一次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是曲艳春,公诉人是赵新芳、李义正。
当日,有六名律师到场,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律师的辩词证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大陆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们也当庭表示,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功学员没有扰乱社会治安、也没对人民造成伤害;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整个庭审历时11个小时,从早上9点持续到晚上8点。
安达市法院听命于“上级”的法院,非法判刑七名法轮学员。据悉,对他们的无理判刑早就内定了,庭审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黑龙江省公安厅杨波、绥化政法委是幕后操纵者。
公认的好老师遭冤判
七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三名是教书育人的好老师、公认的好人。他们因为修炼“真、善、忍”,提升了生命的境界,在当今物欲横流、世风日下的社会中出污泥而不染。
高锦淑,原黑龙江省绥化市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副研究员,现已退休。她原来患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功,不治痊愈。
她为人善良,曾帮助过一个被父母遗弃的10岁左右的小女孩。此事在当时绥化地区报登载过,当时的题目是《爱心融融御寒风》,副标题是:一个流浪女童的故事。在工作中,高锦淑曾两次荣获少数民族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她的事迹在当时的朝鲜族的黑龙江新闻上报导过,题目是《年轻的女教研员》。
高锦淑是2018年10月10日去兰西县,给10月3日在兰西县北安镇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杨传厚、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送衣物,被兰西县国保张涛等人绑架;后因血压二百多,几次被取保候审。
2019年2月26日,安达法院打电话让高锦淑去取起诉书。2月27日上午,高锦淑一到安达法院,就被绑架至安达看守所。
她被枉判1年,应从2018年10月10日,即她被绑架的日期计算,可判决书规定是从2月27日计算,说她被取保候审的时间不算。
王芳是绥化市尚志小学的教师,担任多年的班主任,从不收受家长送的钱和物品,有的实在推辞不了,她就在放学后把礼物放到学生的书包里带回去;有的礼物她亲自上门去退还,当面说清自己是法轮功学员,要按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人,家长们都很感动。
赵婷婷是幼师,是九零后,在绥化博洋幼儿园工作。她清纯、善良,对幼教工作热心,孩子们都很喜欢她。家长给她送红包和化妆品等,她从来不要。有时家长很执意要送她礼物,她在第二天马上买礼品送给家长的孩子。圣诞节时孩子送给她平安果,她就给孩子买玩具回赠。若同事有事,她无条件地热心帮助。园长、同事都很信任她。
5月27日,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才间接得知对他们一审判决的结果,便接着上诉,向安达法院递交上诉材料。
家属递交材料时,找不到主审法官曲艳春,其办公室锁门。家属被告知曲法官被调到另一个专案组。家属在一个医疗门诊部门前,给曲法官的手下递交了上诉材料。家属问一些情况时,手下说只负责接材料,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法轮功学员为一审聘请的律师中有三个被安达法院拒绝递交上诉材料的资格,借口是他们的律师证少盖了一个章,上诉案被转至绥化市中级法院受理。
来源:大纪元
via 听命于“上级” 判刑内定 庭审走过场 黑暗的中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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