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退休数年 广东中级法院前院长刘曙光被审查

2019年5月31日消息,省韶关市中级前院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他在任职期间,参与诬判迫害学员。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5月31日消息,广东省韶关市中级法院前院长刘曙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和监察调查。

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历任广东省清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5年3月至2016年1月,任韶关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6年1月,退休。退休3年后,他于近日落马。

明慧网报导,自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日起,刘曙光就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下令、操控、协助中级法院及下辖的法院对进行诬判、冤判。

以下列举刘曙光在韶关市和清远市任法院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被非法判刑的案例。

担任韶关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

2005年3月至2016年1月,刘曙光任韶关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5年7月15日,时任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来到韶关,把韶关作为迫害法轮功的重点地区。韶关“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及其下属遂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随之而来的就是韶关中级法院及下辖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

而当时刘曙光恰任职韶关市中级法院院长,积极执行省长黄华华的迫害政策。

黄华华于2005年10月在加拿大、美国被控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韶关地区共有四个监狱,其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就有三个监狱,即广东省女子监狱、韶关北江监狱和武江监狱。被韶关中级法院及下辖法院诬判、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受到非人的折磨。

广东省女子监狱在韶关市犁市镇,是广东省集中关押被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那里曾发生过对法轮功学员施用“钢尺抽脸”和“饭加大便”等恶性事件。

截至2012年12月,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韶关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8人:李宗波(被冤判4年)、段友茹(3年半)、刘钦明(5年)、何建仁(8年)、蓝健州等等。

2014年12月20日上午9点,韶关市曲江区法院在韶关市中级法院的授意下,非法庭审韶关市曲江区的法轮功学员陈雪清、付赤英。付赤英委托的广州律师刘正清在法庭上遭到审判长粗暴对待,最后被多名法警架出法院。

最高法院已明确规定律师不需要安检,但是对给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却是例外。刘正清律师在入庭前,被要求检查带的包,律师当时不同意。法院外面还留守了几十个便衣或着便装的警察。

开庭时,法官粗暴地剥夺了律师的辩护权,还有便衣对律师进行恐吓。

可容纳两百多人的法庭,除两位当事人的三名家属在场旁听外,其余都是官方安排的人员。在辩论阶段,审判长黄立勇非法剥夺辩护律师的辩护权,不让他从法律上进行辩论。其后又不准他交书面辩护词。

律师在餐厅用午餐时,有几十名便衣,还有审判长黄立勇、四个法警,在其周围徘徊、监视。

担任清远市中级法院要职期间

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刘曙光历任广东省清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迫害案例1:2004年11月12日,广东省清远市法轮功学员梁惠珍、张红在罗定探亲,因向人们讲清法轮功真相,当日被“610”绑架,同时被抄家。后来,两人被非法判刑3年。

梁惠珍家里有两个小孩,无人看管,其丈夫无正常职业,生活十分困难、家中凄惨。张红家中的处境也不好,她曾于2000年在翁源县因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绑架送三水劳教2年。

迫害案例2:广东清远市清城区65岁的女法轮功学员温杏,与另一位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于2004年4月在龙塘镇向人们讲清法轮功真相时遭绑架。

何春英,62岁,2004年9月15日在龙塘镇讲法轮功真相时也被恶告。龙塘镇派出所及“610”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后来,她们三人被非法判刑一年。何春英被关入清新县看守所。

中共法院院长厄运缠身

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一些为中共卖命的法院正、副院长们纷纷厄运相随。曾被中共官方网站公开通报、审查、免职、判刑的中共法院院长就有70人,例如2018年落马的法院院长:张凤军,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院长;袁中山,德惠市法院院长,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在同一天,即2018年8月30日同时被调查。两人一直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

王君先,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于2018年7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在法院任职期间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致使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给他们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徐衍东,自1998年1月起,任黑龙江省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4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2005年,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在其任职期间,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因遭非法判刑而致死的人数为28人。

张明鹏,辽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前院长,于2018年5月落马,8月被“双规”。张曾效忠于迫害法轮功“血债帮”的代表人物薄熙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刑的迫害。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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