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7日星期五

陕西法院院长之子杀人后 被指一直消遥法外

28岁的乔海云被陕西省吴堡县儿子捅死。(网络图片)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刘勇之子,10年前当街用刀捅死乔海云后,一直被指“逍遥法外”,日前该案再次遭到外界质疑。

2009年10月19日下午,乔海云夫妇带着4岁的儿子与朋友张文艺夫妇在餐馆就餐后,驾车行驶至钟楼北大街服务大楼十字路口,正遇学生放学,道路拥堵,遂靠边停车等待。

这时,一青年走到左侧驾驶员窗口说车把他碰了,并大骂,乔海云下车与其对骂,继而发生厮打。

坐在副驾驶的张文艺急忙下去拉架,发现朋友乔海云倒在地上,腹部的肠子外露。和乔海云厮打的男子手持一把匕首乱砍。

据《三秦都市报》当年报导,案发时,巡警大队第一巡逻中队9号车正巡逻至钟楼北大街服务大楼,发现有几个人打架,一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左腹被捅了一刀,肠子也露了出来。

报导称,警察喝令打架的几人停手,但几人置若罔闻,警察遂上前强行控制。不想其中一名手持匕首的男子打红了眼,操刀向警察刺了过来。警察合力将该持匕首男子控制,随后又将其他人控制一并移送北街派出所。

经审查,持刀男子名叫刘翰遥,18岁,神木人,系某中学在校学生。被捅伤的男子乔海云,28岁,神木乔岔滩人。受伤的乔海云经抢救无效死亡。嫌疑人刘翰遥已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4月,就有大陆网民在微博上爆料称,刘翰遥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一案经原神木县法院审理后,相关判决秘而不宣,且传闻刘翰遥被判缓刑,至今“逍遥法外”。

今年6月6日,澎湃新闻报导说,被害人乔海云的多位家属表示,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方面未向家属告知判决结果,亦未向家属送达判决文书。

乔海云的二哥称,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访接待室看过刘翰遥的判决文书,显示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据乔海云多位家属称,该案审理期间,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他们实际共获得刘翰遥家属9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其中30万元在宣判前先行支付,另外60万元交由刑事庭,在拿到第一笔赔偿金后,家属向刘翰遥发出了谅解书。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显示,刘翰遥父亲刘勇当时陕西吴堡县法院工作。

公开简历显示,刘勇曾长期在陕西省榆林检察院工作,2009年1月调任吴堡县法院代院长,同年2月升任院长。2016年12月2日,刘勇任府谷县法院院长;现任府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凶手刘翰遥被指篡改年龄而被轻判。

网上消息指刘翰遥,本来出生日期为1991年2月,当时行凶时,已满18岁,这与警方当时通报他已经18岁的信息一致;但刘翰遥家人将其年龄篡改为1992年2月,如此他在案发时还是未成年人。

刘翰遥杀人再次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外界的广泛关注,认为这是又一起典型的官官相护的案例。在舆论的压力下,中共官方称已介入核查,但调查结果如何外界拭目以待。

来源:大纪元记者文朴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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