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7日星期五

伞上之伞 内蒙公安高官孟建伟案细节曝光

厅前副厅长去年10月底被查。(合成)

内蒙古公安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上个月被移送司法,其被指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等。日前有官网文章指其是“伞上之伞”,不仅干预办案、放任“黄赌毒”,还是家人敛财等的“保护伞”;而在其庇护下多名下属也成为涉黑“保护伞”。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6月6日发表的文章《“伞”上之“伞”孟建伟》,披露了孟建伟案的一些细节。

孟建伟2003年6月至2010年9月曾任包头市局长,期间2007年12月起还兼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文章指,早在2008年10月,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孟建伟就与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包头市某酒店老板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在包头市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2009年,该酒店与包头市另一家酒店发生纠纷,双方在互联网上炒作对方存在“黄赌毒”问题。当时孟建伟就指使公安局有关人员对郭某某经营的酒店从轻查处。而郭某某则在孟建伟妻子开的店购买了数十万元的奇石。

另外,2009年4月澳门的杨某某等12人涉组织网络赌博被抓。孟建伟以包头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的身份召集公检法“三长”协调会,违规要求包头市检察院对其中5人作不起诉处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头市公安局处理,并要求法院将案件扣押的赌资交由公安局处理。

文章还指,在孟建伟这把“大伞”庇护下,包头市还滋生了多把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某某(杜宝君)、昆都仑区治安分局局长夏某某(夏景魁)、青山区治安分局局长刘某某(刘海清),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某等。

如杜宝君明知黑社会性质组织经营的企业赌博、妨害公务等,仍然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包庇、纵容他们的违法行为;夏景魁长期与涉黑犯罪人员交往,直接指挥参与放高利贷、涉毒等活动;刘海清包庇放纵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不提供受害人法医鉴定,导致检方作出不批捕决定;黄某收受组织多人打麻将和赌博“抽头渔利”的无业人员王某50万元后,放纵其犯罪。

除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庇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孟建伟还是家人贪赃枉法的“保护伞”。孟建伟默许家人利用自己职权的影响力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与社会涉黑涉恶人员交往,插手干预有关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败。

他妻子开了一家奇石店,以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千方百计敛财。2011年6月,他们的大儿子曾为开设赌场的嫌疑人违规办取保候审。二儿子则与社会闲散人员称兄道弟,为人办事受贿,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2018年10月30日,孟建伟被查。上述的孟建伟前下属杜宝君、夏景魁、刘海清也已先后落马。

去年10月以来,中共内蒙古政法系统官员频频出事。除了上述的孟建伟等4名公安官员,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原政法委书记邢云被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等。

据陆媒披露,孟建伟、李志斌均为邢云在包头主政期间提拔的干部,孟的落马与邢云有关。邢云可能与“明天系”的肖建华有关联。而肖建华被视为中共江派高层最重要的钱袋子“管家”。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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