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

大陆再现奇葩证明:“孙子是孙子”“我老婆是我老婆”

大陆各类怪异证明层出不穷。近期湖南一学校要求一老人到开出“孙子是孙子”的证明;海口一市民购房时想把妻子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但在提交后,却被要求提出“我是我老婆”的公证书。

喉舌新华社报导,湖南省张家界慈利县岩泊渡老人杨某到学校给孙子办入学手续,在出示后,学校还要求杨某开出一张“孙子是孙子”的证明。

也就是说,虽然户口本上清楚地记录着杨某与孙子是祖孙关系,但还需要附上一张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学校才相信“其孙子是其孙子”。

可实际上,户口本也是派出所制作的。

另外,“南国都市报”微信号报导称,去年取得海口户口的郭先生,于今年3月23日购买了海口绿地江东首府的一套房子。在缴纳50万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后,郭先生想把妻子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

于是郭先生申请变更共有买房人名称,并提交了结婚证。可是开发商称结婚证不能证明他与妻子的关系,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也不能证明,要求其到公证处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

郭先生找了多家公证处,给的回复却是:无法开具此类证明。经过一番波折后,最终有一家公证处同意开具公证书,不过公证书上写的是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开发商称这个公证书仍无法证明郭先生与妻子的关系。

郭先生认为是开发商在有意刁难。

讽刺说:“有个疑问,怎样证明人是人呢?如果是人,在哪里办‘人证’?如果办不到‘人证’,是不是就不是人啊?”“谁脑子有病加别人媳妇儿的名字?不是自己媳妇儿可能吗?哎??”

曾有媒体梳理已被报导出来的各类证明。如,报销医疗费要开具“摔倒证明”;办回迁房需要证明“老伴父母已”、“我爸是我爸”;继承房产需证明“亡夫的姐姐已死亡”、“外公已去世56年”;办医保卡需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领社保金则需证明“我还健在”;保险理赔需要办理“风力气象证明”。

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开公司要提供“不扰民证明”;身份证性别出现错误被要求证明“儿子是男性”;如果发现自己成了黑户,就要证明“我是我”??

今年1月29日,中共司法部法治调研局表示,“截止到2018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六千余项。”网民表示,换一个说法就是,我国曾经有六千余种怪异证明;六千余项怪异证明的存在是这个社会多么扭曲的存在?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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