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日星期六

“旺角画家”扔鸡蛋溅及警员被加控袭警罪裁判官竟批准

来源: 法广 作者: 甄树基

在2014年占中期间经常参与旺角抗争行动而有“占旺”之称的31岁男子潘浩超,因涉嫌参与6月21日包围总部行动早前被捕以及被控3项罪名,在不准保释还押期间,昨天(2日)再被加控6项袭警罪。所谓的袭警罪是指潘某虽然与“受袭”的七名警员未有任何身体接触,但潘某扔掷的却溅及他们。官并无异议批准加控罪名。

潘某是反修订逃犯条例抗争行动中,首宗被起诉的案件。他在6.21当晚涉嫌与其他包围金钟的警察总部,迫使警方关闸,影响警员正常上班和下班,他和其他者又涉嫌参与未经批准的示威行动以及涂鸦和损毁警总外墙。

潘起初被控各一项袭警、刑事损坏、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名;根据上次提堂时资料,被控一项袭警罪,指他当日袭击8名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案件2日提堂时,控方要求加控被告6项袭警罪,连同上次提堂的罪名,即有合共7项袭警罪名,分别指他于当日袭击女督察谭柔慧、警长文振寰、侦缉警长方志洋、侦缉警长卢伟东、侦缉警员陈梓轩、侦缉警员卢焯基及警员梁绰熙。据明报报道,袭警罪指控被告扔出的鸡蛋溅中警员的身体及盾牌,被告与警员间没有肢体碰撞。

另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控罪指控被告向警务人员说粗言秽语、侮辱言词、向警务人员高举中指等,经修订控罪后,以上行为被包括在“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内。辩方申请押后,以等待索取法律意见及文件,并无保释申请,被告继续还押惩教署看管。

被鸡蛋溅中也可以算是“袭警”其实在香港一点也不夸张。元朗7.21警黑涉嫌合作“惩罚”反送中示威者一役,有两名警员看到一群白衣黑帮在地铁站追打无辜者不但没有示警保护市民安全维持治安,反而转身离开,事后署理新界北总区指挥官曾正科解释说,在目前的社会气氛下,即使警员配枪仍会被攻击,认为目击车站有白衣人聚集的警员,撤退并留守安全位置,要求增援是合适决定。由此足可证明,香员明哲保身是硬道理,身体和制服遭鸡蛋沾污,凭此而控告他人袭警,也属合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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