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友群
10月1日,是中共的“国庆节”,却是炎黄子孙的“国殇日”。这一天,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两个人架上天安门城楼。看到江泽民,我突然回想起10年前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往事。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
10月1日,是中共的“国庆节”,却是炎黄子孙的“国殇日”。这一天,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两个人架上天安门城楼。看到江泽民,我突然回想起10年前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往事。
我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1995年5月3日,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4月25日,发生了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和平上访事件。当晚,此前从未就法轮功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江泽民,在写给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中,却发誓要“战胜法轮功”。
大约在1999年4月29日,中纪委领导向我传达了江泽民的信。当时,我觉得江泽民可能不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1999年5月7日,我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7位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
但是,江泽民听不进我的真话,一意孤行,非要迫害法轮功不可。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动用全部国家机器,以天塌地陷之势,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当天,我被“隔离审查”。之后,被关押135天,被开除党籍、辞退回家。从此,我的人权状况不断恶化。
2008年7月11日,北京第29届奥运会前夕,我因为坚持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被非法抓进看守所。2009年10月7日,被非法判刑5年。
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人民币
在被非法监禁的5年里,我写了大量检举信、控告信,以及上诉状,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人民币。具体索赔情况如下:1.向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索赔1000万;
2.向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索赔1000万;
3.向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索赔1000万;
4.向中共公安部长孟建柱索赔1000万;
5.向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鉴定人索赔1000万;
6.向北京市公安局的鉴定人索赔1000万;
7.向北京市西城区检察官陆俊钊索赔1000万;
8.向北京市西城区法官徐丽文索赔1000万;
9.向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利(音)索赔1000万;
10.向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官员韩军索赔1000万;
11.向北京市前进监狱副监狱长曹利华索赔1000万;
12.向北京市前进监狱警官柳刚索赔1000万。
法院对索赔超过1亿元没说一个“不”字
上述检举信、控告信、上诉状,是我分别被监禁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北京市前进监狱期间写的。分别上交给西城区看守所警官李东、张波、张起江(音)、张涌(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警官解国建(音),前进监狱警官柳刚等。
上述索赔对象涵盖了与我的案子有关的几乎所有官员,且每人都是1000万,总额超过1亿元。这决不是一件小事情。
当时,我无权、无钱、无人身自由,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我的检举、控告、上诉不是铁证如山,我肯定会被法院以“诬陷”、“敲诈勒索”“党和国家领导人”从重、从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但是,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官员、警官、检察官、法官、狱警意料之外的是,无论是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判决书,还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终审裁定书,对我的巨额索赔要求,都没说一个“不”字!都没有认定我“诬陷”、“敲诈勒索”江泽民、周永康、孟建柱等。
为何法院对索赔超过1亿元没说一个“不”字?
在几乎每一封检举信、控告信和上诉状中,我都谈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鉴定人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问题。从2008年12月12日被告知这个鉴定结论之日起,我就明确指出,这个鉴定结论是伪造的。直到出狱前,我一直在检举、控告这个问题。
2009年10月13日,在写给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上诉状》中,我再次谈到这个问题,再次要求法官依法在法庭上质证、查实这个鉴定结论的真假。鉴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利用伪造的鉴定结论非法判处我有期徒刑5年,我提出3点诉讼请求:第一,撤销原判;第二,依法逮捕徐丽文法官;第三,徐丽文法官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证人证言,必须经法庭质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鉴定人属于证人,鉴定结论属于证言。其实,对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的真假进行质证、查实非常简单。以我的电脑为例。只要法官传鉴定人到法庭上,将我的电脑接上电源,接上打印机,打开我的电脑,打印出一份证明我有罪的文件来,10分钟足以辨真假。
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我的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在此之前,我在检举信、控告信、上诉状中提出的索赔要求,从1000万元人民币起,一次一次往上累加,已经加到超过1亿元。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促使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依法在法庭上质证、查实上述鉴定结论的真假。
但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并没有依法在法庭上质证、查实上述鉴定结论的真假。而且,从上诉到最后接到终审裁定书,我一直没有见到专门负责审理我的上诉案的审判长贾连春法官!
为什么?
因为这个鉴定结论就是伪造的!
利用“人民法院”破坏法律实施的大骗局
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与狂妄。科学的鉴定结论是经得起反复检验的。
关于请法官质证、查实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问题,我在《上诉状》中是这么要求的,我请求法官传鉴定人到法庭上,从我的电脑中打印出一份证明我有罪的文件来,给我的老领导、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等看一看。如果鉴定人在法庭上真的能从我的电脑中打印出一份证明我有罪的文件来,并让尉健行确认,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为什么我提出请尉健行到法庭上亲眼看一看?因为法院找一帮人造假是非常简单的事。我提出这个要求,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即法院的客观性、公正性问题。客观公正的审判,任何人都无话可说;法院搞暗箱操作,就没有任何公信力。
如果这个鉴定结论100%是真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我的庭审这么做才符合逻辑:第一,请中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第二,请法学专家、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等到场旁听;第三,请中外记者、外国驻华使节到场旁听;第四,请我的家人到场旁听;第五,对庭审过程向全世界电视直播。
实际情况是什么呢?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我的上诉案,没有在法庭上公开审理,没有在法庭上公开宣判,也没有请任何人到法庭旁听。审判长贾连春法官从始至终一直不敢见我这个被告,更不敢请鉴定人到法庭上质证、查实,更不要说请尉健行等到法庭上亲眼见证上述鉴定结论的质证、查实过程了。
只有假的才不敢接受客观公正的检验。
其实,我之所以敢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是因为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我知道上述鉴定结论是伪造的,我也知道,不仅贾连春法官不能证明上述鉴定结论不是假的,而且,中共公、检、法、司的所有官员,包括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都不能证明这个鉴定结论不是假的。
无论他当多大的官,即便是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及迫害法轮功的最大元凶江泽民,都没法证明这个鉴定结论不是假的。
无论他多么有钱,即便他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超级亿万富翁,也没法证明这个鉴定结论不是假的。
大骗局到了该收场的时候了
中共法院扣在我头上的罪名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是蓄意栽赃陷害。第一,我没有利用邪教组织;第二,我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相反,倒是办理我案子的公、检、法、司官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欺上骗下,玩弄法律,践踏人权,利用“人民法院”破坏法律实施,制造了一场大骗局:鉴定人骗预审警官,预审警官骗检察官,检察官骗初审法官,初审法官骗终审法官,终审法官骗监狱警官,然后,这些人合起伙来,上骗时任中共党魁的胡锦涛,下骗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
从2008年起,我一直在揭露这场大骗局。如果当时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如果当时审理我案子的法官,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于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问题,当庭就可以查得一清二楚。然后,顺藤摸瓜,一步一步往上查,就可查到江泽民头上,或许10年前,就可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到今天为止,在中国大陆,这场大骗局被掩盖了10年。
2015年1月22日我来到美国纽约后,多次谈到这场大骗局。
进入2019年,人类历史已发展到从地球上铲除共产主义的最后时候了。今年6月爆发的香港反送中运动,成为中共走向最后灭亡的一场历史大戏,“天灭中共”的口号正响彻香港上空。
7月18日,美国总统川普在白宫会见了27位宗教迫害幸存者,包括中国法轮功学员张玉华女士。川普总统说:“你们每个人都因信仰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我将永远与你们并肩站在一起”。这次会见显示出川普总统对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同情和支持。
这里,我请求川普总统帮助敦促中共领导人将上述大骗局查个水落石出!#
来源:大纪元
via 10年前在狱中 他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 为何法院没说一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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