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7日星期一

山东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雷鸿春被举报 开庭与否全由法官随口而定

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雷鸿春,滥用职权,诬判。从2014年至2018年短短4年的时间,他涉多宗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冤案,现到明慧网。

雷鸿春(Lei,Hongchun),男,1967年出生,现年52岁;

出生地:山东青岛市平度市张戈庄镇河南雷家村;

职务: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

电话:18563906296;

住址:山东青岛市平度市今日家园。

2017年10月10日,在山东青岛即墨市法院全体回避的情况下,平度市法院诬判即墨市多名法轮功学员1年2个月至4年不等,并处巨额罚款2万至4万不等。雷鸿春是主审法官。

2018年6月,平度市法院非法判年近七十岁的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王锡玉4年,判决书上写着:不得假释,并罚款2万元。

2018年7月13日,平度市法院非法重判青岛平度法轮功学员官忠基7年冤狱。

以下为雷鸿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举例:案例1

2017年1月17日下午,平度法院在平度(位于门村镇)对法轮功学员吕建国非审。雷鸿春担任审判长。当天没有宣判。3月21日,平度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吕建国被冤判2年、罚款5,000元。

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吕建国时,没有提前通知家人及当事人,开庭与否全由法官随口而定。平度法院原本打算2017年1月10日上午9点在平度看守所非法庭审吕建国,但没有通知吕建国的家人。

家人从其它渠道得知消息后,十分焦急。吕建国的儿子在9日晚上给法官雷鸿春打电话询问,雷鸿春明确表示1月10日开庭。当晚,家人为吕建国聘请了律师。

1月10日上午8点30,律师给雷鸿春打电话,雷鸿春忙说他一会儿就要去看守所,不让律师去法院了,并改口说当天不开庭了。

律师随后到平度看守所要求会见吕建国,当值班人员要去叫吕建国出来会见时,却被告知吕建国案当天被庭审,已被提走。

下午律师再次去看守所会见吕建国,得知之前吕建国并不知道要开庭,只是在他被非法提走时,才被告知要开庭。

2017年1月17日下午2点,平度法院第二次于在平度看守所非法庭审吕建国,后对他非法判刑2年并罚款。

当年60岁的吕建国是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后巷子村村民,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3点左右被城关派出所绑架,仅仅因为他将期刊送给了平度“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头目昌云浩(男,四十岁左右)。

昌云浩指使警察绑架了他,同时参与绑架的还有平度“610”副头目国玉成和另一个“610”人员李福兵。

案例2

2017年10月10日,在即墨市法院法官全体回避的情况下,青岛平度市法院诬判即墨市法轮功学员李红蕾有期徒刑4年、罚款4万;邱青华有期徒刑3年、罚款4万;王忠宇有期徒刑1年3个月(同年9月7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罚款2万;徐建训有期徒刑1年2个月(同年8月6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李新蕾、黄如莹免于刑事处罚。

诬判李红蕾等人的主审法官正是平度法院雷鸿春。

平度法院于2017年7月13日在普东看守所对李红蕾、邱青华、王忠宇、徐建训、李新蕾、黄如莹非法庭审,又于同年9月6日在平度法院单独非法庭审邱青华。

2017年6月8日,即墨法轮功学员李红蕾的家属去平度法院询问其案情,家属给雷鸿春打了多次电话,他都不接。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他才给李红蕾的女儿打电话,约下午2点见面。

约见后,雷鸿春问家属“你认不认罪”,家属给他讲述真相,他却反而说家属痴迷,并对家属说“你在这讲行、不许在法庭上讲”,并一再强调要把宣判李红蕾的女儿黄如莹的判决书发到其读书的青岛大学,宣判李红蕾的妹妹李新蕾的判决书发到其工作单位。李红蕾的妹妹和李红蕾的女儿都已“取保候审”。

案例3

2018年7月3日,平度市法院在平度市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官忠基(当年六十六岁),雷鸿春担任主审法官。

北京的张传利律师为官忠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判结果。7月13日,官忠基接到被非法判7年的判决书。

官忠基是一位家住平度市东阁办事处后巷子村的普通村民,于2014年6月给当地百姓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2018年6月5日,再次被绑架;7月3日,遭平度市法院非法庭审。

2014年6月10日上午,官忠基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李国峰到东阁办事处(原崔召镇)小李家村给当地百姓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崔召派出所绑架。同年6月13日,由于身体原因官忠基办理了取保候审。

在这期间官忠基及家人不断被骚扰,官忠基的身体出现严重不适,平度法院两次欲对官忠基进行非法庭审。2014年10月21日,平度法院对他进行非法庭审,由于身体原因官忠基不能到庭,雷鸿春就带领几名工作人员到他家中进行所谓开庭。

2015年10月2日,官忠基到崔召派出所,想要回在一年前被该派出所非法抄去的物品,同时给那些警察讲真相。下午他的儿子就接到雷鸿春的电话,说让他父亲官忠基到法院去一趟。

第二天官忠基来到法院,雷鸿春说:“你好了?你出去发资料了?你去年的事还没完,11号开庭。”让官忠基配合他,并让身边的一名人员给其照相,遭其拒绝。

案例4

2018年6月,年近七十岁的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王锡玉被非法判刑4年,判决书上写着:不得假释,并处罚款2万元。律师气愤地说:“我没看到过这么重的罚金,5,000是最多了。还不得假释,太邪了!第二次开庭的证据都证明王锡玉修炼法轮功做好人。”

2018年3月30日,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第一次非法庭审王锡玉。

同年5月18日,市法院在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第二次非法庭审王锡玉。非法庭审从上午10点多开始,持续十几分钟后,法官雷鸿春匆匆宣布休庭。

非法庭审在读开始后,公诉人读了他们到王锡玉村里调查后的证人证词。无论邻居、村妇女主任还是王锡玉的大弟弟,大家一致证实王锡玉在家里和弟弟们一起赡养老父亲。

念完证词后,雷鸿春就开始追问王锡玉,(非法抄家抄出来的)刻录塔和光盘是谁给她的,并说:“你七十岁了,不识字、不会用,那也是有人在你家刻录制作的。”王锡玉对此予以坚决否认。

王锡玉的女儿作为辩护人发言说:“我妈被绑架之前身体很好。她按‘真、善、忍’做人,没有错!现在我妈血压这么高,应该马上释放她回家治疗。”雷鸿春问王锡玉有什么要求,王锡玉说:“我要回家。”雷鸿春随即宣布休庭。

随后王锡玉被非法判4年,她不服非法判决,于6月29日提交了上诉状。

王锡玉的女儿去拿判决书时,法官雷鸿春声称,这是根据法律判的。亲友们质疑:“根据哪一条法律?律师都说(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

王锡玉是山东平度市古岘镇乔戈庄村人,于2017年11月24日遭古岘派出所警察绑架;次日下午,被绑架到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

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讲述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相,王锡玉遭受了当局的种种残忍迫害。2001年,被非法判刑5年;回家仅1年后,在2007年又被非法劳教迫害2年;2012年被,非法判刑3年半;2018年6月,王锡玉第四次被非法关押。

除此之外,山东平度市胜利村法轮功学员李国峰(当年64岁)于2014年6月10日因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绑架;同年11月20日,平度法院在平度门村看守所非法庭审李国峰,雷鸿春担任主审法官,诬判李国峰3年刑期。

法轮功学员张瑞芹于2014年8月8日在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平度明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11月25日,平度法院在门村看守所非法庭审张瑞芹。雷鸿春又担任主审法官,非法判决她3年刑期。

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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