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综合报导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宣布订定「禁止蒙面规例」引发港人上街抗议,昨晚更有示威者在各大商场中庭集会,现场齐声宣读「香港临时政府宣言」,并高喊「香港人,反抗!」
这份「香港临时政府宣言」是由香港网友在连登讨论区发起,昨晚在马鞍山的新港城中庭、荃湾的荃新天地外等地,均有数百名反送中示威者齐聚同声「宣言」,并高呼口号,目的是藉此否定港府的合法性。
「宣言」全文近900字,前3段强调「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然不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临时政府」。
此外,「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赋予全人类某此不可剥夺之权,包含生命权,自由权、尊严权及追求幸福之权」;政府一切之权力,乃源於人所赋予之权。政府如破坏以上原则,则人民有绝对之权力推翻及建立。
「宣言」指出,如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国共产党所控制,对香港人民的诉求视若无睹,不断剥削人民之权利,不立利民之法,反而进一步剥夺人民之自由。
「宣言」表示,港府绕过立法会制定「反蒙面法」,企图继续压制人民集会之权;我等认为香港特区政府已然失去人民之认可及授权,故今日我等宣布香港特区政府失去其合法性,行政长官,各司、局长立即失去其职位所赋予之权。
「宣言」最後还以「香港临时政府」名义宣布7项诉求:
1.原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归入香港临时政府管理。
2.原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各司长、各局长及副局长,各部门首长及副首长马上离任及悬空职位,直至香港临时政府委任。
3.各部门马上停止自2018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颁布之新政策,各级人员保留其职位,并维持各部门必要之日常运作,直至另行通知。
4.香港临时政府任期为5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选政府之体制及政府首长(以较短日期为准)。香港临时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计一年内筹备选举,并於3年内完成选举。
5.香港临时政府首长及各部门之临时委任官员,在其任期结束後,终身不可担任香港政府及公营机构之任何官职及受薪之决策人员。
6.「香港法律」各条文暂予以保留,直至香港临时政府颁布新法律。
7.解散香港立法会,并於3个月内进行选举临时立法会,一年内重新选举立法会。临时立法会议员席位为70席。其中香港岛、九龙西选区12席,九龙东10席,新界西、新界东选区18席。
via 速报:紧急法生效前 港人宣告香港临时政府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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