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内蒙古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进行电视插播16周年,这个以生命代价告诉民众真相的插播,揭穿了2001年“天安门自焚”骗局的黑幕,插播时间仅四五十分钟,但这珍贵的瞬间,却让插播勇士们的正信、坚强,被历史铭记。
2003年10月23日晚7点左右,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法轮功学员韦昌峰、夏秀文、崔桂凤,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火车站水塔以北,利用卫星插播,成功将法轮功真相接入有线电视网,播放“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盘《是自焚还是骗局》。
当晚,讷河市有线电视网用户收看了“天安门自焚”真相,据看守所的警察说,偏远的农村不太清晰,电视有雪花。
2001年除夕,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为首的央视,自编自演了“天安门自焚”伪案,污蔑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抹黑法轮功。
这次插播是把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天安门自焚”镜头放慢、放大,从不同角度帮助人们分析,看清由中共一手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原来是破绽百出的骗局。此外,插播内容还包括以“真、善、忍”为修炼标准的法轮大法在世界许多国家洪传的盛况。
插播真相使中共当局震惊胆寒,随之而来的是对插播者的残酷迫害。
明慧网报导,看守所警察说,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罗干坐镇黑龙江省,亲自调查此事;当时讷河市市长金宝元悬赏一万元捉拿插播者;讷河市全警出动大搜捕,在讷河市及所辖三十多个乡镇、内蒙古莫力达瓦旗(莫旗)及周边各县疯狂的抓捕法轮功学员,仅讷河市就抓捕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并抄家搜走大量大法书籍、音像资料。
此次插播被中共定为大陆涉及法轮功的“第二大案”。
莫旗原“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警察苗玉久已遭恶报死亡,其积极配合提供所谓的“线索”给讷河市“610”,讷河市“610”负责人付力斌、朱天福、公安局局长孙德贵等、公安局刑警队、各个派出所等全警出动参与此次抓捕。
一、三位插播当事人遭酷刑、非法判刑
韦昌峰,男,农民,时年42岁,家住塔温敖宝镇万山庄大队,他带着要让百姓了解真相的愿望,跑遍几大城市,在家中做过无数次的试验,试播成功。
夏秀文,女,时年40岁,家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
崔桂凤,女,家住坤密尔提乡,小学音乐教师,后调到农村信用社工作。
(一)讷河市刑警队施酷刑
电视插播6天后,2003年10月29日,法轮功学员刘明康(讷河籍,插播支持、参与者)、韦昌峰及妻子蔡凤芹(未修炼法轮功)、夏秀文、崔桂凤被非法抓捕到讷河市刑警队。
1. 韦昌峰
讷河市“610”负责人付力斌、朱天福、公安局局长孙德贵、刑警队等对韦昌峰、崔桂凤施酷刑——坐老虎凳、电棍电击和毒打、辱骂,警察用手铐把韦昌峰铐在暖气管子上,逼他说插播经过。
时值10月,北方的冬天,正是穿棉衣的季节,警察把韦昌峰的衣服扒光,然后把窗户和门打开,不择手段地逼韦昌峰说出参与的法轮功学员。
警察通宵审讯,往韦昌峰头上浇凉水,时值深夜,冷风一吹,冻得韦昌峰直打哆嗦。
之后,他们又把韦昌峰脚和手都锁在铁椅子上,用子弹头划韦昌峰的腋下肋骨,令他疼痛难忍。之后,警察们又用高压电棍的最强电流电击韦昌峰,电棍发出刺眼的闪光“啪、啪”作响。
2. 崔桂凤
2003年10月29日,崔桂凤在家中被讷河市刑警队、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到讷河市刑警队,遭电棍电击,警察用最强的电流电击崔桂凤。
警察将鞋脱下,用鞋底打崔桂凤的后背,打得她的后背血肉模糊。警察还用装满矿泉水的瓶子打她的头,用矿泉水浇崔桂凤的头和脸,崔桂凤被打得蓬头垢面,锁在铁椅子上。
中共酷刑演示:点击殴打(明慧网)
3. 夏秀文
2003年10月29日晚7点多,夏秀文被讷河市刑警队警察、讷河市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到讷河市刑警队,夏秀文被锁在铁椅子,遭警察殴打,他们彻夜轮番地审讯夏秀文,逼她说出与韦昌峰、崔桂凤联系的过程,及出租车司机的相貌、车牌号及车的颜色。
(二)讷河市看守所施虐罚
10月30日晚上,韦昌峰、刘明康、崔桂凤、夏秀文被劫持到讷河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犯人头头王力受狱警的指使,让犯人杜小亮,将韦昌峰的衣服扒光,给韦昌峰“洗凉水澡”,就是用小盆一盆接一盆地往他头上浇凉水,水冰凉穿心,他同时遭到暴打。
刘明康也同样受到在押犯人“洗凉水澡”的虐待。
夏秀文被劫持到讷河市看守所后,遭遇毒打酷刑,她绝食20天,抗议非法抓捕关押。
夏秀文还被强制接受黑龙江省电视台及讷河市电视台众多记者的无理录像与“采访”,夏秀文回答他们:“我插播法轮功真相光盘,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思考,法轮功不是邪教。”
(三)非法开庭、枉法判刑
2003年11月26日,天气阴晦,异常寒冷,韦昌峰、夏秀文、崔桂凤在讷河市一个小法院法庭被非法开庭。刘明康另案处理。
韦昌峰、夏秀文、崔桂凤戴着手铐被非法押往法庭。
韦昌峰在法庭上陈述:我们没有杀人,也没有做坏事;
崔桂凤的家人为崔桂凤聘请莫旗律师刘丽,律师刘丽不明真相,为崔桂凤做有罪辩护。
黑龙江省讷河市法院,“610”付力斌、公诉人王宝贵冤判韦昌峰13年,夏秀文和崔桂凤分别被冤判4年。
2004年3月26日凌晨3点多钟,韦昌峰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北安监狱。2013年8月12日,韦昌峰从北安监狱转到黑龙江省泰来监狱六监区。
在集训队,狱警指挥犯人庞国禄强迫韦昌峰把手背起来撅着,并纠集几个犯人把他按倒在铺上趴下,其中一人掰一只胳膊使劲往上扳,韦昌峰疼痛难忍,地板革炕席都被啃坏。
2008年8月,韦昌峰在七监区因炼功,再次被关押小号15天,禁闭室没有窗户,没有通风设备,四季潮湿,防盗门下面只有一个送饭的小洞,闷热窒息,空气散发着霉味,白天都不能穿衣服。
2016年正月,韦昌峰被关小号15天,禁闭室异常阴冷,如同冰窖,再加上戴着手铐、脚镣,手脚冰凉,禁闭室没有被褥,囚服单薄,在冰凉的地板上睡,很快被冻醒,再睡身体就颤抖得受不了。韦昌峰每天只能吃两顿饭,每顿饭只一碗稀粥,只能维持生命的延续。渴了,就喝冲便器的水。饥寒交迫。
泰来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惨无人道的迫害,多年来信息被严密封锁,泰来监狱只要上边来检查的,监狱马上就把坚定敢言的法轮功学员或正义敢言的普通犯人都藏到地下室。
2016年10月29日,韦昌峰结束12年零7个月的冤狱(看守所近5个月),当天早上,韦昌峰的儿子和哥哥开车,将韦昌峰从泰来监狱接回家中。
夏秀文、崔桂凤于2004年4月14日,一同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被迫做奴工。
2003年10月29日,刘明康被绑架到讷河市刑警队遭非法审讯后。劫持到讷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月,被讷河市“610”勒索8万元,放回。
放回后,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和“610”欲继续加重勒索迫害,刘明康无奈弃商,倾家荡产,携妻女流离失所,经济损失达四十多万元。
二、插播事件后 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
2003年10月23日插播当天晚上,讷河市当局非法抓捕了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并抄家搜走大量大法书籍、音像资料,有的被毒打、关押、罚款、洗脑,强制放弃信仰。
其中,讷河市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讷河市看守所的有:王朝俊、晏某某(女,教师)、王淑琴(女,音乐教师,被勒索约七千元)等七八人;黑龙江绥棱县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带一本《转法轮》,抱着孩子来讷河市亲戚家串门,也被非法抓捕,无辜的婴儿被送到讷河市福利院。
此后,莫旗“610”警察张世斌、苗玉久等配合讷河市“610”,以插播为借口,共非法抓捕10名莫旗法轮功学员和一名常人司机。
张世斌怀疑法轮功学员欧阳占东参与插播,于是,在网上通缉非法抓捕欧阳占东,使他有家不能回。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李久龙、袁延波、周玉臣、敖荣华、郭菊花、李桂云、鄂玉霞等。
还公器于天下 不得已的选择
美国法轮功学员王涛说:“如果不是99年以来年复一年的残酷迫害,如不是所有正常资讯和言论渠道都被无情无理地切断,有谁会冒被抓、被施酷刑、被判刑的危险,为别人的名誉、为别人不受迫害、为别人不受谎言宣传欺骗而站出来说话呢?”
如果说“电视插播”是违法,“这其实是忘记了建立法律体系的基点而本末倒置的想法。”他说,法律的基点是公正和正义,是为维护社会公义、合理的社会秩序以及人类的道德和良知而建立并存在的。
自然法学派认为,正义是衡量法是否合法的标准: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的法即是恶法。
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7.20至今,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436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但在中国大陆的电视报纸上没有丝毫法轮功学员的声音,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信访办公室”或其它政府机关上访,就会马上被非法抓捕。
来源:正见网
via 记内蒙古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电视插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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