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

吉林省公安厅前副厅长刘培柱被起诉 曾追随江泽民

中共公安厅前党委副书记、常务被起诉。

3月9日,中共前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正厅级)被起诉。刘培柱曾参与法轮功长达20年之久。

据中共最高检察院官方网站9日消息,刘培柱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刘培柱指控,在担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常务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等便利条件,通过本人或其他公务员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7月19日,刘培柱落马。2020年1月份,中纪委官网关于刘培柱的通报中,指刘私欲极度膨胀,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私自设立账外资金等。

刘培柱曾兼任吉林省所谓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吉林省禁毒委副主任等职。然而《中国新闻周刊》披露,刘培柱保护下的几个娱乐场所,不管形势再严峻,都敢涉黄。甚至有熟悉长春娱乐行业的内部人士透露,曾有人负责开着高档车提着袋子去(这些场所)收钱。

不仅如此,2012年有网上举报文章说,刘培柱指使公安厅打黑支队非法拘押、迫害当地企业家王兴成,导致王家破人亡。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前夕,刘培柱还被传出因涉腐败问题叛逃驻沈阳总领事馆未遂的消息。时任吉林书记的孙政才调集100名武警及抽调吉林省国安厅30多人,将刘培柱及家人堵在高速公路收费站。2013年2月,该消息再次在网上流传,海外媒体纷纷转载。

刘培柱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事上亦罪行累累。在担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5年(1999年至2004年)、吉林市公安局长4年(2004年至2008年)、吉林市政法委书记3年(2005年至2008年)、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11年(2008年至2019年)期间,刘培柱因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曾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通告追查达十几次。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刘利用职权推动迫害政策、下达迫害指标,不遗余力地执行对法轮功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采用跟踪、盯梢、蹲坑、电话监听、网络监控识别等邪恶手段,绑架、关押、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使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投入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遭受酷刑迫害、致死、致残、致疯。刘犯下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罪不可赦。

2017年,吉林省共有2446名法轮功学员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遭受各种经济迫害的法轮功学员72人次、迫害致死16人、失踪1人、非法判刑100人次、非法庭审17人次、非法起诉15人次、非法批捕22人次、绑架712人次、骚扰1441人次、强制洗脑39人次,被迫流离失所11人次。

2018年,据明慧网曝光的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吉林省共有9个地区777人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非法判刑65人、非法庭审26人、非法起诉15人、非法批捕34人、绑架463人次、骚扰134人次、各类经济迫害31人,被迫害致死1人,另有3人早前在迫害中离世,2018年才得以曝光,失踪2人、流离失所3人。

这些迫害案例包括:松原市乾安县法轮功学员杨宝森被公主岭监狱迫害致死;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阎景有含冤离世;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刘淑艳12天被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九台市法轮功学员于桂香4天被九台市马家岗子拘留所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于全被吉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王敏丽在吉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王建国40天被吉林市看守所迫害致死;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曹洪彦被吉林监狱迫害致死。

此外,2002年3月5日,刘培柱任职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执行江泽民对长春“305”插播事件“杀无赦”的密令。对“305”插播事件参与者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在长春有线电视网中成功插播,向人们播放了法轮大法真相视频。江泽民对此极度恐慌,歇斯底里地下达“杀无赦”密令。中央政法委立即执行,随后吉林省警察绑架了五千多名法轮功学员。

在非法大抓捕中,长春绿园区医院医生刘海波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侯明凯于2002年8月21日被捕后在两天内被折磨致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重刑,其中刘成军、梁振兴入狱后被迫害致死。

来源: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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