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良知媒体
湖北维权异议人士刘艳丽,因要求中共官员公开财产,及发表政治言论,于2018年11月22日被荆门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指控其妄议中共国家领导人(指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等),属于「辱骂、攻击中国共产党」,其言行涉嫌诽谤他人和扰乱了社会秩序;2020年4月24日,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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