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美国财政部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员,包括(从左到右)中联办主任骆惠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以及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美国财政部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员,包括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副主任张晓明以及中联办主任骆惠宁等,公布了他们的护照等证件信息和家庭住址,及被制裁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的声明,这11名被制裁官员直接或者间接在美国或美国控制的领域、持有50%以上的任何实体和财产所有权都将被封锁,且需要向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报告。
“美国与香港人民站在一起,鼓励他们坚持不懈地追求自由与民主。今天指定的11名中港官员执行的政策直接压制香港的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以及民主进程,因此他们对降低香港自治权负有责任。”财政部的声明说,“美国将使用行政令赋予的权力继续追踪那些实施这些邪恶政策的当权者。”
财政部发布的声明还分别介绍了这11名中港高官犯下的罪行,这是这些人被制裁的原因。
1.特首林郑月娥直接执行北京压制政策
新闻稿说,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是直接执行北京压制自由和民主进程政策的首席执行者。
林郑月娥在2019年推动更新香港引渡条例,拟允许将嫌疑人引渡到大陆,从而在香港引发了一系列大规模的反对抗议游行。
林郑月娥被认定参与制定、通过或执行中共的《港版国安法》。
2.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衷心支持《港版国安法》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一直积极支持《港版国安法》。香港警察部门在他指导下围困香港理工大学,并逮捕了数百名抗议者。邓炳强也是新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根据《港版国安法》,他被指定负责胁迫、逮捕、拘留或监禁他人。
3.前警务处处长卢伟聪逮捕4000多名抗议者
卢伟聪曾担任香港警察部队的处长,直到2019年退休。在他的领导下,有超过4,000多人抗议者被捕,1,600人受伤。卢伟聪是香港政府的领导人、官员,旗下成员从事禁止、限制或惩罚在香港行使言论自由或集会自由的活动。
4.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执行国安法
李家超是香港保安局局长,其办公室负责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政策。李家超也是香港政府行政委员会成员,该机构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并引入了一个专门负责执行《港版国安法》的新警察机构,负责情报搜集和调查。
他被认定在国安法的授权下,参与胁迫、逮捕、拘留或监禁个人,并参与制定、通过或实施国安法。
5.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参与制定国安法
郑若骅是香港律政司司长。作为香港司法部负责人,郑若骅自述,其主要职责是在香港实施和维护国家安全。她负责或参与制定、通过或实施《港版国安法》。
6.香港政制及大陆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参与制定国安法
曾国卫在4月担任香港政制及大陆事务局局长,该机构维持香港政府与中国大陆政府之间的关系。他被认定负责或参与制定、通过或实施《港版国安法》。
7.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威胁香港和平、稳定和自治
2020年2月,夏宝龙被任命为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港澳事务办公室是中共国务院下属的一个机构,主导跟香港和澳门相关的事务。
该办公室自述,它有权监督香港事务,包括执行《基本法》。夏宝龙被认定是从事威胁香港和平、安全、稳定或自治的行动或政策的政府领导人或官员。
8.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支持香港引渡法案
张晓明是前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该部门的日常工作。
在担任港澳办主任期间,他支持有争议的2019年香港引渡法案。他被认定为是从事威胁香港和平、安全、稳定或自治的行动或政策的政府领导人或官员。
9.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中共驻港最高官员
骆惠宁是中共在香港的最高官员,是中联办主任。尽管中共《基本法》明令禁止中共干预香港特区事务,但中联办仍称其有权干预。
骆惠宁还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国家安全顾问。他被认定为从事或威胁香港和平、安全、稳定或自治的行动或政策的政府实体的领导人或官员。
10.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郑雁雄
郑雁雄是香港新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首任署长。该国安公署是根据《港版国安法》成立的,被赋予监督地方当局和直接调查重大案件的广泛权力。
郑雁雄作为署长,被认定为中共政府实体的领导人或官员,该政府实体已经,或其成员已经参与了威胁香港和平、安全、稳定或自治的行动或政策。
11.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陈国基
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被北京任命为《港版国安法》最近设立的国家安全维护委员会秘书长。该委员会的工作不对外公开,其决定也不受司法审查。陈国基被认定负责或参与制定、通过或实施国安法。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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