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舅舅微博发声称当局法院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江苏90后女辅警许艳过去5年不间断与多名中共官员发生不正当关系,最后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款500万元人民币。中共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将起诉书上网后引发轩然大波,不但网友们纷纷表示当局包庇官员,重判女辅警;不少律师更现身说法,认为量刑过重。
许艳父亲接受采访直指“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儿一个人头上”。随着事件不断发酵,中共官方介入痕迹越加明显。3月17日,许艳舅舅在微博发消息称,许艳及家人都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已经提出上诉,但法院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
3月17日,微博知名认证账号“@女辅警许某家属”发表长文,称自己是“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被告人许某的舅舅。这几天,其外甥女的案件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因为许某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委托博主本人在网上向大家表达一下作为家属的心情和诉求。
文章称,目前许某已经上诉。从网上流传判决书来看,还是存在很多疑点,所以家属特委托了上海的邓学平、杜家迁两位律师,为许某二审进行辩护。
许艳家属委托邓学平的委任书(图片来源:@女辅警许某家属微博)
但在3月15日,家里人办完全权委托手续后,杜家迁律师到了看守所,希望会见许某。就在这个时候,让人想象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连云港市中院居然指派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之前未跟我们家属做任何沟通),拒绝了我们委托律师的会见请求。
3月16日,杜家迁律师就委托律师辩护事项向连云港市中院进行交涉,但连云港市中院仍然拒绝。3月17日,邓学平律师也来到连云港市中院交涉,同样被连云港市中院拒绝。
两位律师告诉家属,法院说已经委托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辩护名额了,并且说“这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愿,但是没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来证明他们的说法,也拒绝了我们核实委托法律援助律师是否是我外甥女本人的真实意愿的要求”。
在此家属想跟大家分析一下一个简单的逻辑:一审家属花钱委托了律师,并且一审审判结果许某表示了不服,提出了上诉,怎么到了二审,就不让家属委托律师了,反而心甘情愿接受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呢?这样的逻辑大概三岁小孩也能想通吧。
作为家属,“我们不愿意让许某就这样接受法律援助律师,希望能够让我们家属委派的律师介入,对她进行真正有效的辩护,让这个案件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审理”。
文章还称,家属至今就许某的敲诈勒索罪不能认可。“我外甥女一审被认定的犯罪事实当中,时间最早的是2014年,那时候她还不到20岁,而那些公职人员,都是四五十岁的、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年龄、阅历、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都不平等,他们是否对我外甥女存在胁迫、威胁等手段,至今不得而知。这一点,希望能够在二审中得以查明”。
许某的爸妈至今都认为,是这些公职人员欺负了他们女儿,是他们把她拖下了水。她只是一名辅警,在做辅警之前也只是在医院上班,这些“被害人”都是领导,有的还是她的顶头上司,很有可能是上司利用职权利诱、胁迫她发生关系。之后给的钱,也只是封口费、分手费、补偿费。从判决书来看,从头到尾,我外甥女也没有采取任何过激的手段,来对他们进行敲诈勒索,怎么能就这么定罪呢?
“正如她爸爸前两天说的,犯错误的是这些公职人员,不能把屎盆子扣她一个人头上。许某没有从这些人口袋里掏钱、抢钱,就这样判了13年,还要罚500万元,这个结果我们是不能接受的。希望二审法院能够还原事实真相,给许某、给我们家属一个公正的判决,让我们心服口服”。
记者发现,许艳舅舅的微博于3月17日刚刚开通,仅有一条微博,就是在当晚22时54分发布的上述文章。许艳舅舅注册微博后的不到1天内,已有13853粉丝关注,目前关注人数仍在上升。
不过许艳舅舅关闭了评论功能,并在在北京时间17时左右删除了1万多条留言。
在许艳舅舅发声之前,许艳的父亲曾接受官媒《红星新闻》采访,相关话题在新浪微博的阅读量已突破1.1亿。不过,红星新闻上的官方报道却被悄悄删除,点击链接后只显示“404”。
许艳父亲在访问中称,那些所谓的“受害者”都是公职人员,“他们不该欺负我女儿。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青春损失费,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
许父否认女儿敲诈,并指出,“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儿一个人头上”。
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在2020年12月一审判决中显示: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原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许某,同时或不间断和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闹事以及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敲诈勒索共计372.6万元。涉案人员共9人,其中公职人员有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两名派出所所长、妇幼保健医院工会主席、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一审判决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而与许艳遭遇不同的是,与他发生关系的9名官员都没有受到法律追责。
许父当时接受采访时说:“我们没有钱交罚金,我女儿现在被判13年,以后怎么给的起这个500万罚金?”
事件不断发酵成为当下中国最火的新闻,无论是学者公知还是普通百姓都对事件津津乐道谈论,但人们发现官方已经开始进行了内容审查,许多相关消息、评论遭删除。于是有微信公众号以“白日一删尽”为主题鼓励读者造句、诗词创作,形成了一期大型的“诗词艺术展”。大量网友们针对女辅警一事在网上接力创作打油诗如:“白日一删尽,差人太下流。网友惊侧目,警局赛青楼”、“白日一删尽,肉偿付东流。欲穷五百万,更作数年囚”、“白日一删尽,花警也入流。欲为和谐谋,众推女下楼”等,不过目前该公众号文章也已被删除。
由于事件由灌南县法院发布的起诉书引起,不断被打压的中国律师群体也罕见的集体关注。
周筱赟律师称,女辅警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怀孕补偿等为由索要财物,一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吗?我直接说我的答案:不一定!不论从法理,还是从司法实务,我认为本案存在很多疑点。女辅警许某,很可能是无罪的!简而言之,过度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罪。并不是索要高额赔偿(补偿),就一定是敲诈勒索。只要有合法的请求权基础(即该请求有事实或法律依据),即使过度索赔,也仍然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犯罪!
北京律师刘晓原称,案发后,9个大老爷们摇身一变就成了“被受害人”了,而“施害人”女辅警更惨,给人睡了,收的钱没收了,还罚500万,又要坐牢13年。
王康律师表示,吴秀波的小三,敲诈300万既遂,3700万未遂,判3年缓3年,连云港女辅警,敲诈公职人员,372万,金额差不多,判13年,罚500万。
许艳家属委托的杜家迁律师称,一只老鼠,敲诈了一群猫,这群猫大概也并不认为被敲诈吧(被敲诈后又再主动被敲诈,不符常理),即便觉得委屈,这委屈此前也应可以预见。其他猫倒是提着刀来为他们报仇了。原本踢两脚就可以的,却非得砍上几刀,务必让这老鼠无翻身之可能。现在好了,引起了全国关注,且是这等事,时值政法整风,怕连云港的公安系统要进入这整风的重中之重了吧。投鼠忌器,他们此前没考虑到,现在肠子估计都悔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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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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